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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 养老保险指南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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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指南包含以下内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及如何参保?

  凡户籍在德化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社会保障卡,到所属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亦可通过“福建居民养老保险”互联网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省内户籍的居民可持居住证在省内居住地办理)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应按年缴交,每年只需缴纳一次。居民可将相应保费存入与税务签订批扣协议的社会保障卡内待税务部门批扣,也可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医保社保业务-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输入身份证和姓名-参保信息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即可缴纳。

  3.参保人员户籍迁移,参保关系如何转移?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保关系的,应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在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保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养老保险关系都不转移,按原户籍地领取。

  4.城乡居民保养老金的待遇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养老金的计算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缴费补贴及利息)÷139+基础养老金150元/月(符合被征地养老保障对象的叠加150元/月)。 其中从2022年至2024年,我县每年1月1日起城居保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我县最低标准为: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40元;202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50元;202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60元。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1.如何自助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自助查询社保类相关信息,有以下渠道:

  (1)请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2)使用“闽政通”APP中的“社保服务”模块进行查询。

  (3)关注“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在“服务大厅”相应模块中查询(支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信息查询)。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何计算? 

  从2019年5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为24%,其中:用人单位按其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按其本人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缴费基数的8%划入个人账户,12%划入统筹基金。上述人员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在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由选择。

  3.没有固定工作,能否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没有固定工作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可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下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均可以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我省户籍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地参保;我省户籍适龄农村居民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可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规定,由本人自愿在户籍地参保、续保;

  (2)在我省城镇居住地办理了《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城镇居住地参保、续保;

  (3)非本地户籍或未持有本地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签署《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可以在就业地参保、续保;

  (4)在内地(大陆)从事灵活就业且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参保。

  4.参保人员如何便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85号)精神,自2020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无需回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只需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即可提出网上转移申请,后续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办结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在发起转移接续申请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在原参保地必须已是停保状态;二是在转入地必须已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手机APP,及时跟踪办理进度和查询办理结果。

  5.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的,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吗? 

  由于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已实现大集中,参保人员在省内不同地区流动就业的,无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只要原单位办理减员后,在新单位办理增员即可。若在省级数据大集中前在省内不同地区存在多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可向现在参保关系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合并此前在省内的多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未提出申请的,在参保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等业务时,社保经办机构也会自动为参保人办理参保信息合并。

  6.申请办理参保职工正常退休手续要符合哪些条件?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十五年及以上的,可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目前正常退休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前的岗位确定,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0周岁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5周岁退休。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合同制职工中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年满55周岁退休。

  7.参保职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满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该怎么办?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或者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如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什么?

  答: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2.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去哪申报缴纳?

  答:2019年1月起,由单位自行到税务部门缴交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3.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2019年5月以前,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2019年5月以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6%,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4.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还需要继续交吗?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缴费至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后停止缴费。

  5.我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后到企业上班,可以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吗?如果不可以,我应该怎么办?

  答:不可以。您可到新就业单位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

  6.什么是“中人”?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哪些?

  答: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前已参加工作、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7.什么是“新人”?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哪些?

  答: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8.“中人”10年过渡期的养老金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答:对于过渡期内退休“中人”的养老金,会分别计算出新办法和老办法,当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当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9.为什么我每个月会收到两笔养老金?

  答:“中人”退休待遇核定后,每月会收到两笔款项,一笔是每月10号之前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一笔是每月15号左右发放的职业年金待遇,两笔合计为您的养老待遇总额。

  10.可视同为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不可以退还?怎么退?

  答:可以。在本人退休时,到退休待遇领取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还后,由退休待遇领取的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

  11.当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当年的养老金调整吗?

  答:退休人员退休当年不参与当年度的养老待遇调整。

  12.什么是职业年金?

  答: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2014年10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开始缴纳职业年金,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均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13.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职业年金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8%,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

  14.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后,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缴交的职业年金怎么办?

  答:职业年金账户暂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若今后新就业单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再办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若无,则待本人退休时,本人可到负责管理运营职业年金保留账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计发职业年金待遇。

  15.怎么查询我的参保缴费记录?

  答:您可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进行查询:(1)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或由单位经办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进行查询;(2)登录闽政通APP进行查询;(3)持本人身份证到机关社保中心窗口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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