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2-2500-2023-00015
    • 备注/文号:德浔政〔2023〕63号
    • 发布机构:浔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4
    浔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浔中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24 22:27
                                      浔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浔中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浔中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浔中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习惯养成,持续提升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泉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见》(泉分类办〔2023〕2号)、《德化县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见》文件等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我镇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培育1个精品小区、1个示范居住小区,1个示范党政机关、1个示范学校、1个示范医院、 1个“共同缔造”社区,创建1个垃圾分类“党建+”邻里中心,新建5个“十有”生活垃圾分类屋(亭)投放点,协助县城管局垃圾分类办建设好“德化县垃圾分类宣教基地”;中心城区“十有一员”小区达到30%,厨余垃圾分类率达到5%;做好《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二、推进计划

    1、常年做好《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2、2023年底前,培育1个精品小区、1个示范居住小区,1个示范党政机关、1个示范学校、1个示范医院、 1个“共同缔造”社区,创建1个垃圾分类“党建+”邻里中心;

    3、全面落实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课程教学,学生生活垃圾分类和投放的好习惯基本养成;

    4、中心城区建成区厨余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达到5%且全量分类处理;

    5、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更新配备标识统一规范、质量合格的收集容器。新建5个“十有”生活垃圾分类屋(亭)投放点;

    6、2023年底前,推行“十有一员”(有地面硬化、有分类指引、有规范容器、有雨棚、有洗手、有排水、有照明、有监控、有灭蚊、有语音提醒,每个投放点配备一名督导员)分类投放模式。

    7、11月底前,中心城区建成区“十有一员”小区达到30%,落实垃圾分类桶边督导机制,有物业的小区督导员由物业公司聘请,无物业的小区由所在社区聘请。完善督导员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督导员的上岗率和督导实效。

    8、示范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比例。

    9、协助县城管局垃圾分类办建设好“德化县垃圾分类宣教基地”。

    三、设置标准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先送至有害垃圾暂存点,待达到一定量,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至具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易腐垃圾可由专人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在餐厨垃圾县预处理站建成之前,易腐垃圾暂纳入其他垃圾进行管理。

    (三)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指受污染的餐巾纸、烟头、尘土、一次性餐具和陶瓷碎片等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生活垃圾。

    2.投放暂存。设置密闭容器,实现单独分类、“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按现行办法处理。

    四、工作内容

    (一)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

    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责任。

    1.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由属地村(社区)牵头组织社区干部和小区志愿者、分类督导员入户分发告知书,普及分类知识,引导居民将家中生活垃圾按分类类别做好源头分类。其中:有害垃圾投放至物业小区(或村居委会)设置的投放点投放;可回收物可在家中暂储,一定量后自行售卖,或集中投放到小区设置的蓝色可回收桶;在厨房设置一个易腐垃圾桶,沥干厨余垃圾后投放至小区设置的绿色易腐垃圾桶(在县餐厨垃圾预处理站建成前,易腐垃圾暂投至橘黄色其他垃圾桶);在客厅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日产日清投放至小区设置的橘黄色其他垃圾收集桶。

    2.规范设置收集容器。根据投放需求配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桶身颜色、标识标志必须做到规范、清晰,颜色正确,外观干净、密闭。分类收集点应设置指示指引牌,做到地面硬化处理、环境整洁。可在小区环保驿站或物业管理处等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收集点,做到专门收集、有人监管;按每300户标准设置一处可回收物收集点;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楼道口70米范围。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投放需求,通过“楼道撤桶”、“撤桶并点”等举措,减少优化投放点位,逐步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3.建立投放督导制度。一是设立专职督导员制度。每个村(社区)配备1至2名专职督导员,重点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按社区、小区每300户配1名督导员,重点对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居民加以劝导和教育,对分类不准确的加以指导。二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各类垃圾产生量及去处,以及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信息,按月汇总收集、存档。

    (二)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

    1.加强收运配套体系建设。设立有害垃圾暂存点,并相应配套收集转运体系。统一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车辆,对不符合规范及老旧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淘汰更换,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

    2.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利用回收站点,对废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进行回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镇领导每季度带队检查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社区及相关部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48号)和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镇环卫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各村、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辖区内幼儿园、小学、中学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等基层力量,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组建志愿者和宣讲团队伍,组织开展志愿和宣讲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返乡之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活动。

    (四)强化资金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的投入。

    (五)公共机构率先推进。组织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实行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遵循“归口管理”原则,各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六)夯实学校教育基础。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实施方案,确保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工作,通过“小手拉大手”,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七)培育示范典型。在原有试点对象中着力培育打造示范单位,发挥样板、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总结试点对象经验,以点带面,加以推广。

    (八)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生活垃圾分类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城市人居环境卫生考评工作,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暗访考评,针对不同类型试点对象实行差别化分类考核,实行季通报制度。考评结果通报,并以考评成绩作为奖罚依据,对完成情况较好的社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完成不好的进行批评;引入社会监督,邀请媒体、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支持各类媒体曝光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切实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可监督、可感受,激励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附件

     

    浔中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鉴于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为全面推进我镇垃圾分类工作,决定调整浔中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导:徐永生  镇党委书记

         长:王艳琦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苏学江  综合执法队队长

       长:赖发进  镇人大主席

                赖育宏  镇二级主任科员

    林朝阳  镇二级主任科员

    徐凤伟  镇党委副书记

    陈方焜  镇纪委书记

    林一岚  镇党委组织委员

    郑秀春  镇党委宣传委员

    吴衍鸿  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

    裴承祖  镇党委政法委员

    林伯仁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苏细铭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陈孝模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陈立峰  镇副镇长

    陈清峰  镇副镇长

    曾小玲  浔中司法所所长

    刘玉精  镇二级主任科员

    赖元龙  镇二级主任科员

    林兴钐  镇三级主任科员

    王丽琼  三级主任科员

    陈能瀛  镇四级主任科员

    王往杰  镇四级主任科员

    许剑强  镇四级主任科员

    张佰凌  镇便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徐淑凌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英杰  镇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镇各站所负责人

    镇各驻村(社区)干部

    镇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镇直各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成员单位(部门)的组成人员发生变动时,新接任领导自动作为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环卫站,主任由苏学江兼任;由黄成瑜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掌握全镇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收集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事项;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和月报制度,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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