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2-2500-2022-00042
- 备注/文号:德浔政〔2022〕132号
- 发布机构:浔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2
各村(居)委员会:
为着力防范化解电气火灾风险,全力遏制我镇电气火灾多发势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116号)、《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泉安办〔2022〕130号)和《德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德安委办〔2022〕116 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厂房仓库、老旧住宅、村(居)民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借鉴消防电力精准扶贫经验做法,深刻汲取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关口前移,实施精准治理,以厂房仓库、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住宅为重点,按照“明确范围、摸清底数、找准隐患,落实整改”的工作步骤,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问题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实施表前、“表下线”(表后电气线路)改造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以全镇厂房仓库、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住宅的电气安全为重点。尤其是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砖木结构居住建筑、租住自建房及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
(二)工作重点
1、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线路连接是否达标;
2、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
3、是否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
4、是否落实电气安全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
5、对存在隐患的表外、表下线是否进行改造。
其中厂房仓库以《关于转发<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浔消安委办〔2022〕21号)的要求执行。
三、治理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县级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责、村(居)实施”的工作机制,利用网格力量,全面摸清辖区内老旧居民住宅、村(居)民住宅的底数清单,同步开展显见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聘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上述场所开展绝缘检测和电阻回路检测。摸清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场所底数,建立改造对象库。
(二)增配更新设施器材。针对本次重点排查整改对象,开展电气、消防设施器材增配更新。1、老旧住宅小区落实“4个配备”(即电气安全方面,每户配备1个漏电保护器;消防安全方面,每户配备1个灭火器、1个逃生面罩、1个烟感报警器)。2、村(居)民住宅落实“4个配备”(即电气安全方面,每户配备1个漏电保护器;消防安全方面,依据场所规模、实有人数配备烟感报警器、灭火器、逃生面罩)。
(三)开展电气改造工作。对摸底存在显见性电气火灾隐患场所进行电气改造。1、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改造对象装设漏电保护器,带有过电流、过电压、漏电保护三功能,一般环境选择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0.1S。2、改造表下电气线路,线路应采用铜芯电线,其规格应满足用电负荷需求且不得小于2×2.5mm2,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管保护,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插座应拆移至不燃物上。3. 开展表外电气工程改造,积极配合县供电公司对表外电气工程实施改造。4. 用好新型技防措施,鼓励、推广村(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以及联网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对火灾事故实现早期报警和探测。建成“智慧消防”“智慧用电”平台的地区,可将前述数据接入平台。
(四)建立长效机制。1、常态化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常态化组织各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定期检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等电气类火灾隐患。2、引导村(居)民使用合规电器,通过入户宣传、劝导等方式,引导村(居)民对“三无”电器产品、“老国标”插线板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设备进行更换。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清查辖区内售卖“三无”电器产品、“老国标”插线板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3、引导购买电气火灾意外保险,积极引导购买由政府统一参保的电气火灾意外保险。4、强化用电改造经费支撑。将居民用电改造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范畴。鼓励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改造老旧线路。
四、时间步骤
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2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下发方案,并组织进行培训。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村(居)两委、网格员根据电力部门的培训,摸排建立辖区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住宅的底数清单,并对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附件1),同步开展显见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聘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电气安全检测,建立改造对象名单,分批制定改造计划方案。各村(社区)提出需要纳入“表下线”改造的名单,建立改造档案(附件2),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镇安监办许锦锋处。
(三)集中改造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按照“试点先行、逐步完善、全面覆盖”的原则,由镇安监办根据上报的拟改造名单(附件2)选取1户住宅进行试点,形成经验后进行全面整改。改造期间,坚持用户备料、施工免费的原则,积极引导用户自筹、众筹资金。“表下线”以“整理、整顿”为主,对用户原有设备材料,质量安全合格的充分利旧,避免大拆大换,争取应改尽改。同时根据此次行动经验,形成整治档案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浔中镇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凤伟(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英杰(镇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消防工作站站长)
郑志涛(浔中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黄铭锋(镇财政所负责人)
郑晓生(镇村镇站负责人)
曾华聪(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周淑婷(镇民政办负责人)
冯淑春(镇网格中心负责人)
王小龙(镇消防工作站副站长)
许锦锋(镇安监办干部)
杜彬彬(镇消防工作站办事员)
周秀丽(浔中村党支部书记)
孙仁杰(乐陶村党支部书记)
李伟鹏(后所村党支部书记)
曾宪昆(凤洋村党支部书记)
郭志清(世科村党支部书记)
刘永泉(土坂村党支部书记)
陈文德(龙翰村党支部书记)
曾国强(祖厝村党支部书记)
温荣炎(仙境村党支部书记)
曾庆雄(石鼓村党支部书记)
曾建玺(石山村党支部书记)
赖丽月(富东社区党支部书记)
黄秀勉(凤池社区党支部书记)
林朝高(龙东社区党支部书记)
管少婷(东埔社区党支部书记)
郭春生(凤凰社区党支部书记)
林鲲鹏(金凤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雅俐(东顺社区党支部书记)
郑丽梅(阳光社区党支部书记)
涂明理(吉祥社区党支部书记)
曾晓飞(祥安社区党支部书记)
颜春榜(东裕社区党支部书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工作站。领导小组按照时间节点定期会商研判推进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
1、镇安监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材料数据收集整理。
2、镇消防工作站根据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求,指导各村(社区)、网格员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3、镇村镇站根据县住建局提供的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住宅的底数清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指导各小区将电气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村(居)民住宅整治内容,协助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金改造老旧线路。
4、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提供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底数清单和收集电气线路改造情况,指导各村(社区)将改造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内容。
5、镇民政办负责提供低收入群体(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底数清单。
6、镇财政所负责在改造过程中合理利用财政资金进行补助。
7、镇网格中心负责网格员的调度。
8、浔中派出所负责协助各村(社区)开展排查摸底及电力安全的培训教育工作。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要结合旧村改造、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多项县级行动,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统筹推进。
(四)强化宣教培训。一是根据电力部门安排开展培训,培训对象为各村(社区)两委、网格员、公安派出所片警、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二是强化宣传。各村(社区)要利用各类媒体定期播放电气火灾案例和安全用电知识,加强社会面用电防火安全宣传,引导群众认识火灾危害,提升改造意愿,主动参与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电气线路改造。
(五)落实经费保障。各村(社区)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城中村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电气线路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老旧住宅小区、贫户、低保户、特困户、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的电气检测、设施器材配备、电气线路改造经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个人自筹、居民众筹等方式保障。鼓励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改造老旧线路,镇直有关单位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村(居)民租住自建房的电气检测、设施器材配备、电气线路改造经费,可采取政府以奖代补、房东出资等方式实施。
(六)巩固整治成效。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确保电气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浔中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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