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2-2500-2020-01022
- 备注/文号:德浔政〔2020〕56号
- 发布机构:浔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04
浔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护林员加强火源巡查的管理规定》和《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措施》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护林员管理,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充分发护林员巡查管护作用,明确森林防灭工作职责,制定《护林员加强火源巡查的管理规定》和《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措施》,请遵照执行。
浔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
浔中镇关于护林员加强火源巡查的管理规定
为提高护林员工作积极性,增强火源管控实效,科学评价护林员护林防火工作成效,根据我镇森林自然条件、护林员工资水平、农村文化民俗、用火特点、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等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目标要求
在高森林火险期间,通过护林员联合执法、连片巡查,采取手机智能定位系统、微信管理平台、派员现场抽查等手段进行督促检查,达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野外违章用火,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处置火情的目标,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二、划定片区
合理划定每位护林员管护责任区,根据本辖区森林资源和护林员分布等情况,优化组合,由林业站划定若干条巡查线路,每条巡查线路由若干村串联成一个片区,力求做到火源巡查全覆盖、火源管控无盲区。
三、巡查规范
林业站对护林员进行统筹安排,分成若干联合巡查小组,每条巡查线路至少有一个巡查小组,每小组巡查人员不少于3人,在高森林火险期及时制定本辖区护林员连片巡查安排表。
1、组织要求:林业站每天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巡查和督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时段要求:三级火险,11:00-17:30;四级火险:10:00-17:30;五级火险:9:00-18:00;其它时段就地巡查。
3、装备要求:每位护林员身着阻燃消防服、阻燃鞋、头盔、披肩、扑火双肩背包等安全装备,随车携带一把劈刀、一台修剪机、一台风力灭火机和森林防火宣传设备进行巡查。巡查时段连续开启手机上安装的护林员智能定位管理软件、GPS模块及数据网络,以及微信实时位置共享功能,确保护林员手机一直处于开启运行、在线、位置实时共享状态,系统能及时接收到护林员移动终端上发送的活动图片、视频、实时位置等信息。
4、巡查要求:对留守村民森林防火宣传率达到95%以上;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应及时向管护单位报告,协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排除隐患;发现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应及时劝戒、制止,协助火案查处工作;发现森林火灾应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林业站报告,并通知其他巡查小组协助处置。
四、巡查规则
实行“分级响应、联合执法、连片巡查”的办法。
(一)分级响应
在每年元旦、春节、元宵、清明、国庆、冬至等重要时段,启动高森林火险等级后,按级别响应。
1、森林火险三级:启用三分之一的护林员,在规定时段,轮流参与连片巡查,其余护林员在本村巡查;
2、森林火险四级:启用三分之二的护林员,在规定时段,轮流参与连片巡查,加大巡查密度、频率,其余护林员在本村巡查;
3、森林火险五级:全员参与联合巡查,在规定时段,加大巡查密度、频率。
高森林火险等级解除后,护林员按护林防火工作日常规定开展工作。
(二)联合执法
改变以往护林员单打独斗的做法,由片区若干护林员组成联合执法小组,统一行动,提高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排查隐患、制止野外违章用火、发现和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效率。
(三)连片巡查
按照不同森林火险等级要求,由林业站预先制定护林员连片巡查计划表,明确巡查片区、巡查线路、巡查人员、巡查要求,确保火源巡查全覆盖、火源管控无盲区。
五、监督措施
启动高森林火险预警后,按照分级响应要求,派员现场抽查等手段,加大对护林员手机在线、在岗在位、巡查情况等监督管理。
六、奖惩措施
(一)奖励办法:凡发现、制止并协助查处野外违章用火的,按处罚额度的60%奖励护林员;高森林火险期间,护林员联合巡查期间每人每天给予30元的燃油补助。
(二)处罚办法:没有按规定的时间、着装,携带工具进行巡查的,被分管领导、林业站督查到未按规定进行巡查的护林员每人每次扣50元;被政府主要领导督查到的护林员每人每次扣100元,林业站相关人员陪扣50元。
三级火险时,护林员未经请假擅自离岗一次扣发当月工资50%;四级火险(含)以上时,护林员未经请假擅自离岗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0%;护林员一个月内连续擅自离岗二次,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取消至当月绩效工资并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本责任区发生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下,有第一时间汇报的,每10亩扣100元,扣发当月工资50%,未第一时间汇报的,每10亩扣200元,并扣发当月工资、取消至当月绩效工资;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或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有第一时间汇报的,每10亩扣200元,并扣发当月工资、取消至当月绩效工资,未第一时间汇报的,每10亩扣200元,并扣发当月工资,取消至当月绩效工资并解除合同予以辞退。未能第一时间发现的,应承担举报费用300元;隐瞒违章用火行为、火情的,每次(起)分别扣发巡查人员100元、片区管护责任人200元。
浔中镇关于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的措施
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冬至扫墓、农事用火、民谷用火等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因此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
一、分级响应
1、上级发布禁火令时,护林员要及时在宣传栏、主要路口等重要地段张贴通告,镇政府要及时发短信警示全体干部职工及各村主干,确保禁火令传达到位。
2、启动三级火险,护林员要穿着防火服装带好扩音喇叭、灭火器具及宣传材料按林业站预先制定的线路进山宣传;启动四级火险,除护林员巡查宣传外,镇政府派出森林防火宣传车下到各村进行巡回宣传;启动五级火险后,在三、四级火险的基础上,各村利用“村村响”进行森林防火广播,组织镇、村干部驻村走访入户宣传,驻守巡查。
二、集中宣传
各村要结合爱心厨房、重阳节等活动加大对加大对在家老人、儿童的宣传教育,镇政府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向公众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各村要通过设置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电子显示屏、群发短信、微信、“春牛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宣传
在清明、冬至扫墓的时期,要在各坟场、公墓入口等重点地段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在元旦、国庆、中秋等节假日时期,要在各景区路口、进山路口及寺庙等人员密集地段拉横幅或张贴标语,必要时要安排护林员及村干部等沿路口发放宣传单,警示过往群众。
四、特殊群体监护人的宣传
各村加强对本辖区内的痴、呆、傻、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监管,并将特殊群体进行登记造册。对监护人要时常宣传提醒,督促法定监护人加强看护。特别是在森林防火非常时期(如元旦、中秋、国庆、冬至、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戒严期等),应及时通知法定监护人,必要时实行日访制度,确保痴、呆、傻、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不野外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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