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403—1100-2025-00022
 - 备注/文号:德水函〔2025〕3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9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5年度德化县水利局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一、考评对象
参评单位为德化县水利局,包括水资源水土与河湖监督股、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股,德化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德化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德化县水利工程技术站、德化县水资源站、德化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站、德化县河务中心、德化县河长制办公室等。
二、考评内容
绩效目标考评内容由集中考评指标和自选指标两大部分构成。集中考评由共性指标(50分)和差异性指标(50分)构成。自选指标,要按照县效能办下发有关自行指标评分的文件要求,认真筛选、分类汇总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026年1月中旬由办公室统一书面报送县效能办。
综合得分=集中考评得分×70%+领导评价得分×10%+公众评议得分×20% +正向激励得分-察访核验扣分。
三、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2025年9月12日前)。围绕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全年工作目标分解及我局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目标,重点根据德委〔2025〕7号、德委办〔2024〕75号、德委办〔2025〕21号、德委办〔2025〕20号和德政办〔2025〕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下达到我局的各项考核指标和领导批示等工作内容,制定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实施。
2.开展领导评议和公众评议(2025年10月至12月)。
3.开展自查自评(2026年1月上旬)。按照方案要求,紧紧围绕绩效目标,把目标要求贯穿于各股室发挥职能、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加强日常绩效工作,全面了解进度和主要成效,查找薄弱环节,限期整改落实并反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
4.年终考评(2026年1月中旬)。做好迎接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统计局组织的绩效考核评估。
4.整改反馈(2026年4月至5月)。2026年4月,根据反馈考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6年5月底前向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整改报告。
四、组织领导
绩效评估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曾华基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赖世源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陈建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张艺凌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主任)
陈文学 (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苏德春 (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
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绩效评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牵头抓,业务股室具体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形成全局总动员,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相关股室各负其责,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努力做到工作效率有新的提高、队伍素质有新的提升,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抓好组织实施。要对照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按照时序进度,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各责任人要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新情况,及时反映沟通,密切配合,协同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绩效设定目标。要认真做好绩效统计、分析、总结工作,及时填写数据采集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局办公室汇总以便做好全局总结上报工作。
3. 落实绩效责任。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增强日常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集中精力认真抓好所负责具体指标内容的落实工作,把求真务实精神贯穿于绩效评估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数据资料详实可靠,坚决制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同时,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研究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奖惩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注重绩效、讲求绩效、创造绩效的良好导向,通过绩效评估推动水利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全面落实,促进机关管理运行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附件:1.2025年度德化县水利局绩效评估共性指标考评表
2.2025年度德化县水利局绩效评估差异性指标考评表
3.2025年度德化县县直和省市垂管部门政府绩效评估
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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