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5-00041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5〕10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7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浔北东路龙东桥至新隆桥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陶鑫〔2025〕34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浔北东路龙东桥至新隆桥段道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浔中村、乐陶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道路起点与现状城东路平面相交,自西向东延伸,终点与现状隆泰路相交,道路全长1385.097米,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沿溪绿道长度520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32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344.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210.91万元,基本预备费764.46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项目编码:2504-350526-04-01-111538。
六、建设期限:2025年10月至2027年10月。
七、建设性质:改建。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26202500023号);福建中泽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德化县浔北东路龙东桥至新隆桥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7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水利局、文旅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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