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506-1300-2026-00009
- 备注/文号:德城管执法〔2026〕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5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市、县工作部署,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德化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深化“放管服”改革。经认真梳理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我局共有26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按照标准化的事项名称、编码、类别、时限等十五个要素规范统一,实时跟踪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检测结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梳理公布各类事项清单,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0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其他事项3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有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现群众办理业务从“最多跑一趟”到“一趟不用跑”,对咨询和办理行政许可的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不额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建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业务并联审批机制,通过简化环节、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联审批、联合勘验、统一出件”模式。2025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53件,全部按时办结。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广运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综合查一次”对燃气等重点行业进行监管,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大队、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及时对外公开检查结果。积极通过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进行执法监管,及时认领、梳理权责事项,将监管对象、检查行为、处罚行为及时录入行政执法平台。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违法建设等方面的执法力度,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营造简明有效的政策环境。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听取有关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等利害关系人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按要求提交公平竞争审查。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杜绝越权发文,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制发程序,2025年我局共发文112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动态清理机制,定期对我局起草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清理与上位法及国家政策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或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严格按照《中共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工作规则》《中共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表决事项的研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杜绝个人独断专行,实行党组成员逐个表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做好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并及时存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和“闽执法”平台等相关网站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权责清单、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执法事项100%清单化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传“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和县司法局,并及时对外公示。
2.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法制股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设2名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并同步报送县司法局备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
3.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5年全年,我局办理的143个行政处罚案件均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德化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要求,全面核查违法事实、精准认定违法情节,精确匹配对应裁量标准后作出处罚决定。案件办理全程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裁量适当,既依法维护了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又兼顾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4.“四张清单”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根据《泉州市城市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建立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2项、减轻处罚1项、从轻处罚5项、免予行政强制1项,2025年共办理从轻处罚9件,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18000元。
5.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城镇燃气、生活污水处理等行业企业,累计排查企业42家次。通过排查2024年以来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投诉,共发现涉及渣土、燃气等企业的问题6个,均已完成整改。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排查出执法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严谨、自由裁量权运用不精准等各类问题208个,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通过巡查发现、群众反馈等渠道,精准发现并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26个,办结率100%,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获得群众的广泛认可。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根据《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德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工作百分制考核》等管理规定,加强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追究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健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制宣传体系
1.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学法活动。通过大队、各中队定时召开学习例会,组织集中学习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法律法规。结合队伍建设实际,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熟练掌握。
2.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5年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普法与执法相融合,普法与管理服务相融合,抓牢常态化宣传,开展好重要时节宣传,把普法贯穿于管理与执法各个环节,加强以案释法。充分发挥融媒体、微信微博等平台的普法功能,重点宣传普及行政处罚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队伍法治素养与执法能力尚有短板,部分基层人员对执法程序规范要求掌握不够扎实,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树得不牢,在工作过程中经验大于制度、凭主观判断的现象偶有发生;执法监管长效性不足,日常工作中仍存在依赖运动式、集中整顿的执法模式,缺乏系统性、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优化监管方式。聚焦队伍法治素养与执法能力短板提升,将宪法法律、行政执法规范等内容纳入常态化培训,及时组织学习新兴业态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执法人员应对新问题、新挑战的能力;摒弃运动式执法思维,通过定时定点巡查、常态化监管等方式,对屡禁不止的问题进行精准化处置,定期复查,切实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2.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文明执法。不断强化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与作风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稳步推进城管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增强文明执法水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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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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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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