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8-07 17:14 浏览量: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为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学校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精细教育经费预算 

      教育主管部门按照“二上二下”的预算模式,会同财政局下达各学校教育经费预算指标,各学校根据下达的经费预算指标,结合学校实际,本着“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勤俭办学理念,加强绩效评价意识,细化经费预算,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杜绝编制赤字预算和赤字决算,属“三重一大”的业务要经过校务会研究通过,会计年度内发生的经济业务要在本年度内结算,确实有客观原因无法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上级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

      二、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各学校应按照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在学校公示栏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进行阳光收费,收费时应开具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票据,收取现金及时上缴银行,不得“坐收坐支”现金,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收费工作应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收费,票据应按要求规范填写。收取代办项目应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不得营利”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财务支出管理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确保教育资金安全运行。

      (一)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严禁隐瞒、截留、滞留、挪用专项资金和非税收入。学校经费开支,要严格按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和标准,不得虚列虚报支出,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设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

      (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各学校财务人员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确保原始凭证规范、完整、真实,签批手续齐全,及时支付各类款项,做到日清月结、月核算,按时做好财务记账工作和提供财务报表,保管好会计档案。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根据派出单位公函(或通知文件、相关的公务活动书面依据)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凭据报销,报销接待费支出时须手续完整,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通知文件、相关的公务活动书面依据)、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等。不得多单集中报销,不得大单化整为零进行报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实行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

      (四)严格培训费管理。各单位要按有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文件执行,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制度和事前审核登记制度,单位举行培训的报销培训费时应提供培训通知、培训计划审批表或相关文件、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五)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差旅费报销时应提供出差审批单(县内除外)、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审批单应当有领导签批,报销的各种单据要有经办人签名,报销时应附相关的文件依据。

      (六)严格办公用品采购和项目管理。办公用品采购须符合采购程序,项目实施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办公用品采购和项目结算须附有合同或者协议、双方确认的采购供货清单、验收报告或者验收记录、付款意见书。同时,采购人员购入物资或办公用品,要交专人保管并逐项进行登记造册,物品与金额核对准确后,采购人员和保管人员同时在购物发票上签字。

      (七)工程款支付要根据招投标文件约定施工合同条款、规定的程序和经监理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办理,并取得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工程结束后工程款要预留工程款待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后清算。竣工决算后付最后一笔工程款时应提供施工合同、附属协议、基建评审中心或中介的工程决算书,施工单位送基建评审中心或中介审核的金额超过合同和附属协议金额的还应提供工程建设现场签证单。

      四、严格食堂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食堂财经纪律,按照非盈利原则办好学校食堂。一是坚持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制度。采购合同须事实清楚,采购清单详细准确,同时要有采购人和供货人共同签字认可,同一合同不得有多个供货人。二是严格入库管理。食品采购完成后必须及时分类入库,采购人在监督员在场的情况下,将采购的食材(品)及采购清单当面点交给保管员,采购人、保管员、监督员共同填写入库单签字认可,同时保管员做好入库记录。三是严格出库管理。食堂供餐人员按照食谱,计划当天食材使用量后,在保管员处领取食材。保管员按照计划填好出库单后,在监督员在场的情况将食材出库给食堂供餐员,监督员、供餐员、保管员在出库单上签字认可,同时保管员做好出库记录。四是严格用餐价格公示制度。食堂供餐必须坚持每天计划,做到营养搭配合理、数量准确、价格公开。五是定期核算食堂账务。学校食堂结余资金按月核算、按期结算,结算后实行多退少补。

      五、严格绩效工资发放 

      学校应根据有关中小学绩效工资管理规定精神制定绩效工资发放考核办法,禁止虚设项目,严禁私自抬高发放标准,严禁平均发放和搭车发放。

      六、严格固定资产管理 

      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坚持统一采购、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领用登记的原则。一是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各学校采购的固定资产须按照“先登记、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入库登记,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学校在管理各类物资时,须建立“物资领用登记簿”,明确所有物资去向。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意图、挪作他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的人员,在调动或离职前,必须将使用管理的财产物资如数交还,并办妥移交手续。三是建立损毁赔偿制。对工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故意损毁、丢失的固定资产照价赔偿。四是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对使用年限到期且不能使用的、或损毁的固定资产,及时向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或报损手续。

      七、强化财务监督管理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下属完小、分校或幼儿园的,要明确经费签批程序,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坚持财务公开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公示。因单位负责人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在学校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同时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学校财务管理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德化县教育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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