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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化县浔阳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2021]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德化县金锁社区附近;
2.2. 工程建设规模:德化县浔阳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德化县龙浔镇金锁社区附近。招标控制价为 1828.6726万元,道路北起起点裕正城市花园路口,前段沿现状道路拓宽改造,途径金锁新村、金锁小学、幼儿园,过幼儿园后按规划新建道路,向南穿过居民区、林地、菜地,终点与南三环平交,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 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 18m,长约0.86k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控制价为 1828.6726万元,道路北起起点裕正城市花园路口,前段沿现状道路拓宽改造,途径金锁新村、金锁小学、幼儿园,过幼儿园后按规划新建道路,向南穿过居民区、林地、菜地,终点与南三环平交,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 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 18m,长约0.86k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为1828.6726万元,道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 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 18m,长约0.86km,属于小于25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为1828.6726万元,属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适用;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828.6726万元;
2.5. 工期要求:27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于2021年12月底完成沥青路面施工并保证可以顺利通车;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5月26日 08 时 00 分至 2021 年05月30日 18 时 00 分 通 过 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网 址: (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1年06月16日09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 》泉建筑[2019]54号)规定执行;或③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文件要求执行,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 年06月16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德化县隆中小区5号楼
邮编:3625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5-23559850
传真: /
联系人: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二层201-202
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5-27280358、18750412221
传真:0595-27200269
联系人: 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德化县龙鹏街 117号
联系电话:0595-23592029 、0595-2352388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德化县浔中镇东埔口 5号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 9楼
联系电话:0595-2359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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