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德政规〔20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我县对现行有效的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涉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5年6月18日县十九届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本次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即《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德政办规〔2023〕8号)。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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