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10-0100-2020-00009
- 备注/文号:德赤政〔2020〕23号
- 发布机构:赤水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7
赤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消防安全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办、所:
我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赤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抄 送:县消防办。 |
赤水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印发 |
赤水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市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市县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德化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德消联办〔2020〕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及清明前后消防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提升预防火灾能力、科学施救水平,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督促各社会主体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将消防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切实有效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抓好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决定成立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涂瑞萍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曾清燕 镇党委副书记
郑进追 赤水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仁华 消防办工作人员
陈乃燃 安监办、应急办负责人
陈国辉 赤水派出所民警
郑科贵 市场监督管理局赤水所所长
曾巧英 文体服务中心、旅游办、企业办干部
赖呈毅 宣传干事、统战办工作人员
郭秋萍 文明办干部
郑加林 赤水供电所所长
各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消防办,具体负责细化方案、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盯紧事故多发易发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针对涉疫场所(含卫生院、居住观察隔离点等)、企业厂房、运输物流仓储企业、复工复产企业、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屋、文博单位、石油化工企业等场所,落实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摸清风险隐患问题,逐级签字确认,建立全过程档案,扎实开展整治,形成隐患整改闭环。通过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切实加强对“九小场所”、居住出租屋、工贸企业及火灾高发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坚决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同时,对照泉州市《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点》(附件1)要求,结合做好建筑施工、城市交通、旅游景区景点、大型游乐设施、供水、供电、供气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单位明确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相关责任人;对隐患问题突出的,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多种措施,倒逼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四、任务分工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居)、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工作安排,依托专职消防员、护林员、消防志愿者等三支队伍,对本村(居)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力进行消防安全攻坚行动,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
1.抓牢一个重点。赤水社区加强赤水街值班备勤;消防办、应急办、派出所排查赤水镇区9个消防栓的水压、水带、水枪现状,以及用电用火安全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定期开会总结、部署、督促整治工作,通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及时协调推进。
2.严查两种情形。各村(居)依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对临建房、出租房进行排查登记,对建设工地工棚、违章搭建物,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出租屋和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进行整治。派出所、赤水社区、猛虎村对省道两侧临街建筑和出租房屋进行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名单;对阻碍执法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市监所对自建房中擅自设置生产、存储、经营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或吊销营业执照;并查处无前置行政许可企业无照经营行为;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依法给予查处。
3.深排三类场所。文体服务中心、旅游办、安监办、各村(居)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建单位、民宿,幸福院及社会福利机构等;卫生院、诊所等医疗卫生场所;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储存、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办、文明办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全面提升广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能力。市监所、供电所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依法进行断电。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九仙山景区、满丹山(无花果)、戴云山矿泉水、大山天然泉水、永得利养殖、赤水电厂(含苏岭发电站、白水漈发电站)、渔乐园养殖(鸭嘴鱼)、飞猪航空(热气球)、祥山大果油茶种植基地等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工作,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清单,严格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彻底整改隐患。
东里生态水系和湖岭村、岭边村公路施工,以及有关民宿装修等项目建设业主,要加强对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评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落实责任人,做到死看死守,确保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定期通报镇主要领导,并报送上级行业管理部门。
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用火用电不规范、可燃物多的,必须立即搬离住宿人员。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较大或群死群伤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该停产的须坚决停产,该查封的须坚决查封,直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消防安全攻坚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居)、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严格落实房屋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全力推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到一线、落实到人员、落实到细节,合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二)明确职责,严肃问责。各村(居)、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底数、台账清楚,大排查大整治到位。全县已将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纳入领导督办事项,镇纪委也将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整治期间,对发生亡人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将组织事故调查,重点调查企业是否开展自查自改,行业是否开展监督检查,对未落实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项措施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上报总结,强化提升。消防办落实工作日志,促进各项工作执行、监督、总结到位。各村(居)、单位要以月为工作时间单位,每月22日前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报镇消防办。在消防安全攻坚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认真疏理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镇消防办联系人:陈仁华,电话:138****0838
县消防大队联系人:康文斌,电话:23518399
附件:1.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点
2.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
附件1
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点
一、定点医疗机构消防检查要点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24小时值班,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值班人员是否熟悉消防设施操作和应急处置;微型消防站的人员、值班制度、通信保障是否落实。
2.查看当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填写情况,询问近期自动消防系统运行情况,查看消防控制系统是否存在火警、故障、屏蔽或其他异常状况未处理的情况,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单位是否落实每日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对发热门诊、急诊、住院处、ICU病房等重点部位和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设备是否定时开展检查巡查。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管理。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楼梯间是否有杂物,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堵,发现占用、堵塞的,要通知单位及时清理、整改,确保畅通。对因防疫需要确需关闭的出口,是否落实专人把守并随时能够开启。
5.查看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住院区、门诊区、药品库房、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等重点部位是否落实防火防爆措施。酒精、乙醚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登记制度和限量存储制度等情况。
6.医护人员集中住宿场所内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等设置和使用,以及电气线路敷设情况,与周围可燃物是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情况,电气开关、插座的安装是否落实防火措施。
7.医院职工是否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是否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8.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室内、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充电。
二、集中隔离点消防检查要点
(对于设在医疗机构的,参照定点医疗机构消防检查要点。)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24小时值班,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2.检查当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填写情况,询问近期自动消防系统运行情况,查看消防控制系统是否存在火警、故障、屏蔽或其他异常状况未处理的情况。
3.日常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对重点防疫区域、配电房、临时消毒间、厨房操作间等重要部位是否开展检查巡查。
4.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管理。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楼梯间是否有杂物,防火门有无损坏,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堵。对因防疫实际确需关闭的出口,是否落实专人把守并随时能够开启。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
6.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室内、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存在边施工边使用现象。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及运输物流仓储企业
1.查看当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填写情况,询问各类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查看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被埋压、圈占、阻挡,两侧沿道路方向各3米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或停放机动车辆。
2.日常防火巡查开展情况,对生产厂房、原料库房、成品库房、配电房、锅炉房、消防水泵房、员工宿舍等重要部位是否定期开展检查巡查。
3.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化验室等重点部位落实防火防爆措施情况。
4.查看存放、使用、运输酒精、消毒水等易燃易爆化学消杀物品的生产场所或物流储存仓库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消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登记制度和限量存储制度。
5.查看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等设置和使用,以及电气线路敷设情况,是否与周围可燃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电气开关、插座是否安装在不燃材料上。
6.生产车间内中间仓库的储量是否存在超量情况(不应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落实集中摆放。室内储存场所的储存类别和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改变;库房内的储存物品是否落实分类、分堆、限额存放等管理措施情况。
7.查看厂房、库房、员工宿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堵塞、占用、锁闭及分隔现象,是否存在安装栅栏门、卷帘门等影响安全疏散的设施;对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是否具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8.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操作面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9.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厂房、库房内是否搭建员工宿舍,是否存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情况。乙类厂房、库房内是否违规设办公室;丙类以下仓库内设置办公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门、窗应直通室外。
10.防疫物资生产和运输物流仓储企业中生产车间和室内储存场所内明敷的电气线路是否穿金属管或难燃硬质塑料管保护。
11.防疫物资生产车间内的机电等电气设备及线路、消防设施周围0.5m的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运输物流仓储企业室内储存场所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配电箱应设置在储存场所外。储存场所的电器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m的防火间距,架空线路下方不应堆放可燃物品。
12.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室内、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充电。
四、宾馆、酒店等住宿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在岗在位,查看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24小时值班,查看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值班人员是否熟悉消防设施操作和应急处置。
2.检查当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填写情况,询问近期自动消防系统运行情况,查看消防控制系统是否存在火警、故障、屏蔽或其他异常状况未处理的情况。
3.日常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对配电房、计算机房、电话总机室、洗衣房、锅炉房等重要部位是否开展检查巡查,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管理。
4.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楼梯间是否有杂物,防火门有无损坏,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堵。对因防疫实际确需关闭的出口,是否落实专人把守并随时能够开启。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6.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是否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7.厨房油烟管道是否至少每季度定期清洗。
五、出租屋排查消防检查要点
依据《泉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从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疏散条件、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设施配置、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平面布置和内部装修、火灾警示和逃生演练等方面开展检查。
六、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建筑、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场所消防检查要点
依据《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及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开展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