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1300-2020-00063
    • 备注/文号:德政函〔2020〕11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2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德化县2020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情况说明的函
    时间:2020-08-14 16:19

    福建省林业局:

    根据我县2020年度土地储备使用计划,我县拟征收位于德化县龙浔镇丁墘村部分集体土地作为建设用地,该项目属于德化县2020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本批次共有1个项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批次规划用地总面积16.1475公顷,共12个地块。其中:地块1、地块2、地块4-1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0.2350公顷、1.7531公顷、1.3709公顷;地块3-1、地块5、地块6-1、地块6-2、地块7-1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2.3673公顷、1.6836公顷、3.3420公顷、1.0505公顷、1.1217公顷;地块3-2、地块4-2、地块6-3、地块7-2规划用途为带条件出让的城市道路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0.8139公顷、0.6816公顷、1.1660公顷、0.5619公顷。德化县2020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符合《德化县霞田文体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规划见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说明》。项目用地依法定程序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后,我县将依据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并以公开出让的方式出让,恳请贵局给予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特此致函。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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