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1300-2020-00053
    • 备注/文号:德政函〔2020〕8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2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挂牌出让2020(工业)0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2020-06-12 15:32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公开挂牌出让2020(工业)0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德自然资〔2020〕15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出让方案,网上公开挂牌出让该宗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宗地位于德化县龙浔镇丁墘村,出让面积为4715.9平方米(折7.07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出让条件为净地、现状土地。

    二、产业类型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陶瓷制品)。

    三、准入条件

    由县招商办承担项目产业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书》。

    四、规划设计条件

    1.0≤容积率≤3.0,40%≤建筑系数≤45%,20%≤绿地率≤30%;其他未详尽事项按照你局《关于出具2020(工业)0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条件的函》(德自然资函〔2020〕98号)执行。

    五、环境保护要求

    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前应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按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六、竣工时限

    竞得后1年内开工建设,期限为2年。

    七、出让起始价及出让方式

    (一)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9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65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3万元及以上。

    (二)该宗地使用权按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八、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九、其他事项

    (一)《德化县城区规划区内工业用地管理补充规定》(德政办〔2013〕192号)所有要求适用于该宗地,且交地第3年起,连续3年每年每亩纳税额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竞得人应与县招商办签订协议,若未达到该纳税额度,竞得人应向县教育基金捐赠差额部分。

    (二)竞得人应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5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你局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你局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该宗地不得建设职工公寓,如建设职工公寓,需向龙浔镇政府按建筑面积缴交2000元/平方米的违约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竞得人取得该宗地后10年内土地使用权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不得变更企业股东。

    (五)竞得人挖地下室及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土石方、废渣,由竞得人自行挖运、自行解决弃方点。

    (六)该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要自行负责“三通一平”。

    八、具体供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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