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1-0302-2025-00502
- 发布机构: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3
根据德化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该公司申请拟将位于德化县浔中镇城东三期的工业用地9604.73平方米(折14.41亩)土地使用条件从“不可分割销售”变更为“100%可分割销售”。现就T2020(工业)038号改变土地使用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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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
闽(2020)德化县不动产权第00092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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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人 |
德化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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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9604.7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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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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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指标 |
1.0≤容积率≤3.0,40%≤建筑密度, 1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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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变更内容 |
不可分割销售变更为100%可分割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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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
经评估,该宗地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为人民币217万元。 |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文教楼1009
联系电话:0595-23585628
联 系 人:阮先生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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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6020001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