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1-0302-2025-00229
    • 发布机构: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9
    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5[160]号
    时间:2025-06-09 16:04
       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6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张秋国(配偶:潘淑娥)、黄华锋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拟登记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屋面积

    土地/房屋用途

    备注

    1

    潘淑娥张璐萍黄华锋

    龙浔镇程洋街361(张秋国占1/2

     14.74/54.10

    住宅/住宅

    原产权人张秋国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其女儿张璐萍      继承。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60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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