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2-12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德建〔2023〕47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6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德化县委 德化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德委〔2023〕42号)精神,现将发放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购房总价1.5%,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资格认定
申请补贴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德化县户籍,且第三孩已落户德化县的家庭;
2.2023年6月6日之后(含2023年6月6日)购买首套商品
住房或购买首次改善性商品房(改善性商品房是指仅有一套商品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0平方米,无法满足住房需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
3.孩次计算应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4.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三、申报地点
符合条件的家庭,夫妻双方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经三孩户籍所在地乡镇、村(社区)审核后,提交至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住建局窗口。
四、申报资料
申请人填写《德化县三孩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1.夫妻双方身份证(丧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银行卡;
2.以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
五、补贴发放
经村(社区)受理初审、乡镇审核上报、县住建局审核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的,经县住建局局务会研究通过后给予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助推购房补贴政策落地。要加强审核把关,对申报对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补贴资金损失,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附件:德化县三孩购房补贴申请表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6日
抄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存档。 |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印发 |
附件
德化县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
男方基本情况 |
女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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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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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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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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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地址 |
户籍所在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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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情况 |
首套房□ 改善性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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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情况 |
孩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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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账号 |
姓名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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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承诺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名、盖指纹)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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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初审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复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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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审批领导(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注:申请时需附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银行卡等复印件。(此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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