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301-2500-2023-00012
- 备注/文号:德应急〔2023〕60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03
德应急〔2023〕60号
德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工贸行业
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供电公司、各相关企业:
近几年来,因电器、电线老化、绝缘破损、设施设备超负荷、职工违章操作、施工用电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火灾和触电事故时有发生。为夯实用电安全基础,进一步深化电力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全县用电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电气火灾事故和触电事故的发生,并结合《德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德化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德安委〔2023〕7号)和《德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德化县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应急〔2023〕39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治理用电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用电监管部门(单位)、人员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企业为主,部门参与配合的“政企联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用电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安全用电水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17)、《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对纳入整治对象的工贸行业企业用电安全隐患予以全面治理,重点整治以下方面内容。
1.电力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情况,相应资质电工的聘请、管理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电气保护装置是否符合下列要求:短路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过载保护热继电器动作可靠;限位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接地与绝缘良好,电器设备内外整洁无杂物,开关罩支架、皮带罩壳完好无缺。
3.管线排列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设备内部采用金属软管或塑料管,外部采用金属保护管或塑料槽板;线管排列整齐,管夹牢固,导线与管口接触处有绝缘保护。导线无破损,脱皮,老化现象,套管内无接头。
4.配电间是否符合下列要求:变电间和变电室内必须要悬挂相应的规章制度;配电室外要悬挂相关的安全用电警示标志;变电间和变电室的内部结构和设施能防雷雨、防火、防小动物窜入,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向外开;配电装置间距和遮栏应符合安全要求;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应急照明有效;变压器接地良好,电阻值不超过安全要求、油质、油色、油量和声响正常、绝缘完好、本体无过热现象、设备周围整洁;电缆绝缘良好,绝缘层无破损,电缆通道状况良好,电缆盖板无破损。
5.临时性电气是否符合下列要求:临时性电源的安装要有审批手续,并按电气安装规程安装;在电源总开关出线端装设低压报警装置(如触电保安器);使用过后不再使用的临时线能及时拆除。
6.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用户电网停电、触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三、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全县18个乡镇范围内工贸行业企业。
四、任务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牵头本次工贸行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核查验收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协助县应急局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确定专职人员提供技术力量支持。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工贸行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月上旬)。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明确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治理对象;研究制订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活动有关要求;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活动,着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月中旬-8月上旬)。围绕整治目标,按照“排查隐患、治理落实、评估提升”的要求,全面推进用电安全各项整治措施,减少或者避免用电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用电形势稳定好转。主要分两步推进:
第一,组织自查自纠(7月中旬)。各企业按照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整治内容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自查自纠,查找用电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二,组织排查整治(7月下旬-8月上旬)。由各乡镇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自辖区内相关工贸行业(领域)电力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对一些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单位,可以自主委托有资质的电力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单位或专家落实整改。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8月底前)。县应急局牵头,由县供电公司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县重点用电隐患单位进行督查。对各重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通过整治、检查,及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用电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一旦发生事故损失大、影响广。县级层面成立全县工贸行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应急局局长杨庆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应急局苏沂尧总工程师担任,成员为县应急局工贸股、县供电公司、有关专家人员等组成(附件1)。各乡镇也要明确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责任人和专职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本方案的工作步骤和要求开展联络、信息报送、排查整治、核查验收等事项(具体联系人请填写附件2)。特别是县供电公司应在县一级明确两名专职人员对应县应急局工作,并要求各供电所固定两名专职技术人员参与相关乡镇隐患排查、验收工作。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主动对各自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并及时整改隐患。
(二)严格标准,注重成效。有关人员开展检查时,要向生产经营单位耐心细致地做好安全用电宣传、解释工作,不得随意操作用户电力设备,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此外,有关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整治内容认真检查,发现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处罚;不能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关停。县应急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县供电公司对拒不执行整治的企业应录入用电企业黑名单,依法依规及合同内容履行用电监管责任和义务。在企业整改落实阶段,各乡镇应及时掌握各企业整治进度情况特别是对拒不整改企业名单的掌握以作为执法行动的重点,并于8月底前向县应急局报送《德化县工贸行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附件3)及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三)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加强对电力用户供电设备安装、设计、施工等源头管理,严格审核,严把源头安全准入;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运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提高社会大众安全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对自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除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外,同时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深入抓好电力从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各单位工作协调和沟通,持续推进用电安全检查和执法整改的“政企联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用电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县应急局将本次用电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整治不力或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扣分。
附件:1.德化县工贸行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德化县工贸行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
3.德化县工贸行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德化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1
德化县工贸行业企业用电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庆丰 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苏沂尧 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赖庆辉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林两营 县应急管理局工贸股负责人
许永全 县供电公司安全总监兼安监部主任
张志达 县应急管理局工贸股工作人员
附件2
德化县工贸行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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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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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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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联系人包括分管此项工作的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填写在备注栏。
附件3
德化县工贸行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时间:2023年 月 日
乡(镇) |
企业总数 |
已检查企业总数 |
发现问题隐患总数 |
已整改问题隐患总数 |
其中重大隐患总数 |
重大隐患已整改总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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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大隐患按《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第10号令)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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