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301-2500-2023-00010
    • 备注/文号:德减〔2023〕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减灾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8
    德化县减灾委员会关于调整县减灾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3-06-12 08:15

       

     

     

     

     

     

    德减〔2023〕1号

     

    德化县减灾委员会关于调整县减灾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县减灾委员会组成部门和人员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任: 刘振铭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  陈政斌  县政府综合系统党委副书记

           杨庆丰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 许章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赖礼贯  县委统战部三级主任科员、县政府侨办主任

                陈能璧  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良全  县政府办副主任

    徐登山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海民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明山  县科技局副局长

    江双湖  县工信商务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林剑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玲玲  县民政局副局长

    江宝珍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国器  县财政局副局长

    许全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郑智煌  县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德化县环境监测站站长

    陈志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林振阳  县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

    梁福华  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陈建飞  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仁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建平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丽莺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连文溉  县国资办副主任

    陈文彬  县林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刘建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苏锡贵  县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世杰  团县委副书记      

    孙义仲  县科协二级主任科员

    连明发  县气象局纪检组长

    陈志恒  县水文局局长

    黄燕春  县地震办主任

    伊宏杰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德化分中心副主任

    王伟灿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洪剑波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蒋少平  县红十字会二级主任科员

    徐秀生  县慈善总会秘书长

    林建阳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德化分公司副总经理

    周美玲  人民财产保险德化支公司副经理

    赖庆辉  国网德化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县减灾委的委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必要时可请其他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县减灾委的会议。

    县减灾委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承担县减灾委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陈丽莺同志兼任。

     

    附件:县减灾委员会及组成部门工作职责

     

     

    德化县减灾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减灾委员会及组成部门工作职责

     

    县减灾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力度,确保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负责外国媒体采访报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县委统战部:负责国外及港澳救灾捐赠的协调、联络。

    三、县发改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按建设程序组织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负责争取和安排损毁项目灾后重建资金,协调有关项目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和储备管理工作。

    四、县教育局:指导灾区政府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安置,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活动。

    五、县科技局:负责加大科技投入,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科技知识。

    六、县工信商务局: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和调运;配合指导、推动工业企业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等工作;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稳定供应工作;组织跨地区的应急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按程序动用县级商品储备稳定市场;组织全县各通信运营企业开展抢险救灾通信的应急保障工作和灾后通信设施抢修工作。

    七、县公安局: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开展紧急转移安置灾区群众工作。

    八、县民政局:指导灾区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及其家庭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负责做好重大灾害因灾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配合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九、县司法局:配合市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

    十、县财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安排、分配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县人社局: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伤认定、受灾群众就业等工作。

    十二、县自然资源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协助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德化生态环境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

    十四、县住建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协助灾区政府指导开展灾后房屋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十五、县城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协助灾区政府指导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十六、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对被毁坏的群养公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负责支持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十七、县水利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地方性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十八、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防控工作;协调指导灾后农作物恢复生产;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

    十九、县卫健局:负责指导和调度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指导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必要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

    二十、县应急局:承担县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县内一般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拟订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下拨、省级、市级、县级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

    二十一、县政府办外事股: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对外交流与协作中的联络协调工作;协助做好外援物资的联络、接收工作;负责外国机构和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

    二十二、县国资办:负责督促城建集团、文旅集团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三、县林业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督促指导灾后的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二十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和技术服务保障、救灾食品安全监管、灾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二十五、县统计局:协助建立、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和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二十六、县人防办:应急条件下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组织发布灾情警报。

    二十七、团县委:积极招募青年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二十八、县科协:负责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九、县气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三十、、县水文局:负责全县雨水情信息的监测,水情预报,监测数据整编和资料管理工作;为抢险救灾提供实时雨水情及洪水预警信息。

    三十一、县地震办: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负责地震预警发布、监测预报、趋势判定、现场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工程建设防震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紧急救援队工作及全县地震救援志愿者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三十二、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治安,协助灾区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三十三、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三十四、县公路分中心:负责专养公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

    三十五、县红十字会:负责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发捐赠款物,参与减灾救灾备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和动员群众参与现场救护。

    三十六、县慈善总会: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发所接收的捐助款物,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三十七、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德化分公司: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

    三十八、人民财产保险德化支公司:负责参与研究制定“三农”保险相关政策;指导和协助做好灾区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三十九、县供电公司:组织指挥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德化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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