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301-2500-2023-00006
- 发布机构:德化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4
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德化县工贸电力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根据《德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方案>的通知》(德安委办〔2023〕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县应急局拟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我县工贸电力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机构。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贸电力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 近一年在德化区域范围内有开展安全生产评价或者咨询业务;
(二)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配备三名及以上全职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中介机构备案。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的要件
(一)《德化县工贸电力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机构申报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内部管理制度;
(四)每名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资质证书;
(五)近一年在德化开展安全生产评价或者咨询业务汇总表。以上材料各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三、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并经核实的,将撤销该单位申报资格;
(二)申报单位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应是该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兼职;
(三)申报单位相关申报资料(纸质版)请于5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德化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工贸股(德化县人民政府文教2楼419室)。
附件:德化县工贸电力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机构申报表
德化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张志达 联系电话:18960288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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