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8-1000-2023-00001
    • 发布机构: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9
    关于做好2023年度德化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3-01-09 17:10

      关于做好2023年度德化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中初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4月15日

      9:00—11:00

      基础知识

      纸笔考试

      14:00—16:00

      相关专业知识

      4月16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实践能力

      4月15、16、22、23日

      8:30—10:00

      基础知识

      人机对话

      10:45—12:15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知识

      16:15—17:45

      专业实践能力

      纸笔考试的专业有“护理学(初级师)”,人机对话考试的专业有“药学(初级士)”等118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凡在我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

      (2)报考药(护、技)师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执业工作满5年;

      ②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执业工作满3年;

      ③护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

      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参加考试;

      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④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2.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②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并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或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2009-2014年进入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2015年及之后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需提供);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09年及之前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人员、2009-2014年进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2010-2014年进入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和口腔类别人员及2015年及之后毕业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人员需提供);

      ④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⑤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所属普通专科应与培训专业一致。

      (2)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满7年;

      ②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

      ④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

      ⑤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3)报考主管护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②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④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⑤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4)报考主管药(技)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②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④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⑤具备博士学位;

      3.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经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4.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54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放宽到县级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二)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等文件精神,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符合报名条件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界定,按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参加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闽卫考办〔2020〕1号)中的界定标准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及我省关于卫健系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便利化使用有关规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按规定报考。

      (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精神,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报考。

      (五)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56号),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可按有关规定通过现单位申报。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相片须按要求上传)。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考区”选择“福建”,考点填写“泉州市”。单位名称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名称进行填写。考生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同时,还须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10/)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请按要求上传正式劳动合同及所在单位缴交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影响报名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单位审查:考生自行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统一A4版),证书原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盖章,单位严格核实考生申报表与预报名审核确认单信息的一致性。(考生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在编人员外都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三)现场确认:单位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统一A4版);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统一A4版)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200号县卫健局人事股五楼511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经办人:郑晓兰、郑晓虹,联系电话:36334516。

      (四)现场确认单位安排如下:

      2023年1月10日: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所乡镇卫生院(包括辖区内村卫生所)、民营医疗机构、服务所;

      2023年1月11日: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第三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

      (五)网上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月17-28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页面,通过“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完成网上缴费。

      (六)准考证打印:

      自4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23日。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学历

      1. 1994年(含1994年)以前入学的卫生中等专业的毕业生(含非卫生行业中专学校),按原省卫生厅、省教委《关于加强卫生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教育管理的联合通知》(闽卫教〔1994〕216号)规定,毕业证书须经省教育厅验印。

      2. 1995年(含1995年)至1999年(含1999年)入学的我省卫生职业职工中专卫生专业毕业生,毕业证书须经省教育厅验印。

      3. 2000年卫生职业职工中专和部分普通中专卫校招收的有职称无学历人员,毕业证书须经省或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验印,且其姓名录入招生花名册中完成备案。

      4. 2002年以前(不含2002年)所有普通中专卫校的学历,其毕业证书须经省教育厅验印。

      5. 2002年以后(含2002年)入学的普通中专卫校毕业生,按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福建省具有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中专卫校及专业的通知》(闽卫科教〔2002〕96号)规定,毕业证书(钢印)由设区市教育局验印。

      6. 省外高等、中等成人医学院校毕业生,须有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学历(学位)证书,且其姓名录入招生花名册中完成备案。

      7. 成人高等医学教育(医学远程教育)的学历,按原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医学教育管理的通知》(闽教高〔2008〕23号)规定执行。

      (二)关于报考专业

      1.考生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2. 自2024年起,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请相应专业报名人员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3.严格执行卫生执业准入制度,不得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转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跨一级申报专业需同级转考的,参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2023年)》(详见附件3),同级转评的其他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科目成绩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以连续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一个滚动周期内同一专业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3. 考试结束后2个月,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下载打印成绩单。福建考区的考试合格以国家分数线为准。资格确认时间以国家统一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为准。

      (四)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间内。

      4.伪造学历

      (五)因现场确认时间紧,任务重,且关系到每位考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通知考生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所需材料进行有序办理。如因医疗卫生机构自身原因造成考生无法按时确认的,由各医疗卫生机构自行负责。

      (六)因本次现场确认机构较多,为有效提高现场确认效率,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指派专人统一办理本机构考生的现场确认事宜。考生在系统预留的手机号应准确有效并保持畅通。任一流程出现审核不通过并退至考生,会有手机短信提醒。在报考期间如接到来电显示:36334516(德化县卫健局职称报考电话),要第一时间接听或回拨,因考生自身原因而影响报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单位名称”采用字典下拉选择填入。单位名称未在字典内的,由考生单位向县卫健局提出添加申请。

      附件:1.202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工作安排表

            2.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3.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对应表(2023版)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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