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21-1200-2025-00009
- 发布机构: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1
为科学编制德化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局内部控制等有关规定,我局拟采购《德化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现就项目采购公开询价,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德化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德化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包括:“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分析“十五五”发展形势、突出环境问题,提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3.验收标准。服务标准达到我局的要求并通过我局组织的评审验收。
二、供应商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服务团队近5年具有基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的生态环境保护五年规划相关工作经验。拟任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环境类副高及以上职称。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4.是否接受联合报价:否。
三、 采购价格
报价应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现状评价与问题分析、报告编制、会议评审、印刷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根据前期控制价询价结果,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82万元,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四、报价文件要求
项目报价应包括:
1.报价函(包含分项报价);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提供网站截图;
5.承接的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保护五年规划合同、中标通知书、专家评审意见等;
6.所有报价材料应密封及加盖公章,不符合规定的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9月25日前将报价文件邮寄至我局(以邮寄时间为准)。地址: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196号德化生态环境局。
六、评定方式
我局将对参与报名单位的前述相关条件进行审查,选择符合要求且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存在两家及以上相同最低总价时,则报价相同的供应商重新密封邮寄报价,且二次报价不高于第一次报价。
联系人:小周,联系电话:17750521830
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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