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德化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2
    福建省德化县流域面积50~200km2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2025-07-22 09: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福建省德化县流域面积50~200km2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内容

      本次流域综合规划是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HJ1218-2021)编制内容和技术要求,根据流域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最新变化情况和原规划实施情况,结合各个流域特点,全面梳理原规划成果,编制防洪减灾规划、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节水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节水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意见和效果评价等方面规划内容。

      二、规划环评总结论

      德化县50~2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1条河流流域综合规划以科学规划、合理有序利用水资源为指导思想,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规划水库的实施,将使河流河道水文情势、水资源利用发生变化,对生态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其影响可以通过优化水库的调度方案,保证最小下泄流量等措施,把影响降至最小。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后,可使流域的防洪能力提高,增加流域农作物的产量,保障流域的供水能力。因此在切实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推荐的各项工程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次评价认为流域综合规划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总体上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意见内容:与本规划实施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四、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德化县水利局;

      联系人:刘明森;

      联系电话:0595-23522029。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流域综合规划编制环评单位: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新园11号楼;

      联系人:兰工、林工;

      联系电话:0591-87111100;

      电子邮箱:303026843@qq.com;

      评价协作单位:厦门仁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海明大厦4楼;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595996936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与流域综合规划编制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形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g-_CD37MpqfvbPH6vfWxA?pwd=hhpi

      提取码:hhpi

      德化县水利局  

      202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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