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403—11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德水函〔2024〕1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8
    德化县水利局关于公布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通知
    时间:2024-03-21 17:5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局属各股室: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原则”,建立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行政责任,明确各自职责,现公布我县2024年农村水电站三类责任主体以及相应安全责任人名单(详见附表)。请各水电站在醒目位置公布责任主体及责任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类责任主体及相应安全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责任,确保我县农村水电行业安全生产。

      附表:德化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汇总表

      德化县水利局

      2024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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