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9-1200-2022-00016
    • 备注/文号:德市监[2022]14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08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德化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08 11:06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德化县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所,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2022年德化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德化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福建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福建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泉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规划》以及《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知发〔2022〕3号)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坚持部门联动、完善体系、严格保护、服务创新,强化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持续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推动快速公正合理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全链条保护护航重点产业链发展,以高水平保护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实现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铁拳”“蓝天”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数量与质量,大力提高专利纠纷调处的效率,增强我县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积极办案、规范办案、协作办案的局面,提升创新主体、权利人与广大消费者的信心,为创新者护航,为广大权利人护航,助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支撑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执法工作基础,优化知识产权社会环境

       1.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以提高一线市场监管人员商标专利执法办案能力为重点,实施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邀请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培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发挥市场监管所前哨作用,提高行政监管成效。

       2.加强宣传曝光,营造严格保护氛围。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等重大契机,通过开展公益宣传、执法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适时曝光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典型案例,形成市场严格保护、侵权假冒露头就打的强大震慑。

       3.持续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持续严格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和代理行为,及时处置交办的恶意商标注册等违法行为线索。

       4.深化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文旅、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与司法局共同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

    (二)加强行政执法保护,优化市场监管治理成效

       5.加强专利侵权行政裁决,高效解决企业纠纷。要畅通专利纠纷受理渠道,坚决做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现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本地办理。加大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专利侵权纠纷调解裁决力度,及时化解企业困扰。

       6.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好各项专项行动,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治理、同步保护,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要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一是持续推进驰名商标和老字号商标品牌的保护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品牌保护专项行动。二是持续推进抗疫防护用品、农村食品等重点商品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加大地理标志和涉农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结合地理标志产品区域性、季节性特点,加强针对性监管,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加强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管和治理工作,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的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7.实施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工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进德化黑鸡、德化白瓷两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助推品牌兴农、兴企,助力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联系、业务指导,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

    (三)紧盯重要环节,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保护

       8.突出民生等重点领域,切实保障人民幸福。加强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9.护航我县重大活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全力做好我县陶瓷企业授权生产使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等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做好“第二届德化‘中国白’中国陶瓷艺术双年展”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采取展前指导排查、展中加强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协同做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

    (四)创新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持续进步

       10.优化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德化陶瓷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德化(陶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筹建)“一站式”保护服务平台作用,在开展执法培训、共享保护资源、提供技术咨询等领域,加强深入协作。

    四、阶段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5月)。“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成果宣传,集中销毁侵权物品,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增强法律威慑力。

       (二)第二阶段(6月-10月)。加大对反复、群体、恶意侵权行为治理力度,严格依法处置陶瓷行业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大、影响坏的侵权假冒产品生产销售点,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置。主动联络主管及主办单位,着力做好重大活动知识产权保护。要集中执法办案力量,积极开展执法工作,督查督办一批在大案要案,加大案件公开力度,塑造良好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三)第三阶段(11月)。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对本单位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具体措施、活动情况和案件数量等,在工作开展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发现的重大案件要及时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协调。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推进计划,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推进,加强督导检查,切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及时公开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和侵权案件信息,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促进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品,指导商品流通领域市场主体开展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自查自纠。

      (三)加强信息报送。注重经验总结和信息分享,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局。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于11月5日前通过OA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报送县局知识产权运用保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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