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0-1000-2026-00014
- 备注/文号:德人社〔2026〕5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2
德人社〔2026〕51号
答复类型:A
郑秋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参保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保障被征地人员合法权益,规范养老保障办理工作,根据德人社〔2025〕26号文件规定,我县被征地养老保障对象实行村级初审、公安户籍核查、乡镇复核把关,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予以盖章确认,统一报送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我局始终严格遵照政策规定及规范流程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业务,对资格合规、材料齐全的参保对象,做到即申请、即审核、即办结,全面落实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障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后续我们将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全力保障群众各项社保权益。
分管领导:裴承祖
经办人员:郑锦凤、张辉铭
联系电话:23522454、23522159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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