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0-1000-2026-00014
    • 备注/文号:德人社〔2026〕5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2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德化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109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6-02 16:22

      德人社〔2026〕51号

      答复类型:A

      

    郑秋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参保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保障被征地人员合法权益,规范养老保障办理工作,根据德人社〔2025〕26号文件规定,我县被征地养老保障对象实行村级初审、公安户籍核查、乡镇复核把关,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予以盖章确认,统一报送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我局始终严格遵照政策规定及规范流程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业务,对资格合规、材料齐全的参保对象,做到即申请、即审核、即办结,全面落实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障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后续我们将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全力保障群众各项社保权益。

      分管领导:裴承祖            

      经办人员:郑锦凤、张辉铭   

      联系电话:23522454、23522159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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