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0-1000-2026-00012
- 备注/文号:德人社〔2026〕48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9
德人社〔2026〕48号
答复类型:A
寇建赓等四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女性职工退休审核流程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该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女性职工退休审核工作事关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更关乎社保基金安全底线。为严格规范审核流程、筑牢基金安全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及《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2001〕3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社保基金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退休审核工作必须以“职工原始档案”为核心依据,严格核实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真实劳动关系,要求申请人提供工资发放原始凭证等佐证材料。此举既是人社部门依法履行经办职责、规范退休审核工作的必然要求,更是防范违规退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基金风险,守护全体参保人员共同利益的关键举措。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持续改进退休审批工作,进一步简化证明材料,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分管领导:赖永发、裴承祖
经办人员:苏淑燕、郑锦凤
联系电话:23592021、23522159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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