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0-1000-2026-00011
    • 备注/文号:德人社〔2026〕4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7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07 15:46

      德人社〔2026〕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促进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提高守法诚信意识,推动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闽人社办〔2022〕165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6〕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开展2025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我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组织。

      (二)2025年度在我县承建房建市政、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二、评价内容

      申请单位2025年度的劳动用工相关情况,主要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十)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

      三、评价方式及工作步骤

      通过采用书面材料审查并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查处、专项检查和其他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申报通知

      1.各乡镇通知本辖区内所有类型企业申报。

      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知本行业企业申报。

      3.企业可自行选择以上申报渠道且只可通过其中一个渠道报送材料。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

      1.在乡镇申报的企业按规定认真填写《德化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申请表》(详见附件2)、《德化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登记表》(详见附件3),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所在乡镇,由乡镇于5月20日前报县人社局207室,联系电话:23516012,邮箱:dh23516012@163.com

      2.在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的企业按规定认真填写《德化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申请表》(详见附件2)、《德化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登记表》(详见附件3),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于5月20日前报县人社局207室,联系电话:23516012,邮箱:dh23516012@163.com

      申报材料:

      1.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

      2.2025年度职工工资花名册、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各工种仅需提供一份)、劳动合同花名册;

      3.实习生名单、学生证复印件和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

      4.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名册;

      5.劳动者签收劳动合同文本的记录;

      6.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证;

      7.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

      8.依法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的企业职代会制度和召开记录等材料;

      9.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单位应提供承建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和在省、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上完整准确上传2025年至今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相关数据。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三)书面审查。县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书面材料,结合2025年度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查处、突发事件处理等情况,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查。

      (四)综合评价。根据书面审查结果,综合考虑行业类别(陶瓷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企业等)、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等因素,并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进行等级评价。

      (五)建档公布。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后,将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并将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

      四、评价结果应用

      (一)被评价为A级的企业2026年不列入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范围。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评比表彰、奖励和认定类活动中,给予优先推荐。

      (二)建筑施工企业近3年连续被我局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免于缴存工资保证金;近2年连续被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降低为0.5%。建筑施工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被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企业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提高100%。

      (三)被评价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频次。

      (四)被评价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

      附件:1.2025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名额分配表

          2.德化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申请表

          3.德化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登记表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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