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0-1000-2025-00023
- 备注/文号:德人社〔2025〕44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6
德人社〔2025〕44号
答复类型:A
郑丽霞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助推我县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陶瓷企业技术培训设立补助金方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41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24号)等文件精神,支持企业通过自主或委托培训、联合办班等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目前,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活动,符合条件的由人社部门给予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今年来,同鑫陶瓷、冠鸿陶瓷等4家企业已自主开展培训4期121人次,发放培训补贴12.675万元。
二、针对建立外地人员入德岗前培训中心方面:目前,我县已建成德化县公共实训基地和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两个培训基地,企业可依托基地,开展陶瓷装饰工、陶瓷原料准备工等工种的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今年来,已开展陶瓷装饰工、人工智能、物业管理师、电商等工种培训14期1223人次,发放见证补贴89.63万元。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今后我们将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推进产业工人技能化,为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输送高素质技能人才。
分管领导:许全福
经办人员:林晓春、林婉兰
联系电话:23510010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