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0-1000-2022-00079
    • 备注/文号:德人社〔2022〕9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02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推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02 16:50

      德人社〔2022〕9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德化县陶瓷技能人才支撑工程实施方案》(德委人才〔2019〕5号)和《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德人社〔2019〕7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职业院校可组织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企业(行业)、院校具备的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的条件。

      (一)工作室领衔人

      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的条件: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下同),或具有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在申报单位工作满3年,且在申报单位依法缴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为企业法人,并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

      获得县级及以上技能大师荣誉称号的(所获荣誉证书截止时间为大师工作室申报开始之日前一天)。

      (二)工作室成员

      工作室成员组成,除领衔人外,一般至少再配备两人,配备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2.具有新成果、绝技、绝活,或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技法,解决过本职业(工种)重大技术难题的经历;

      3.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本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岗位或相关工种经历。

      已获得县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不参与评选。

      二、申报材料

      (一)“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企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审核工作室的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应包括:

      1.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单独装订;

      2.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内容包括申请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德化县+申请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院校的有关情况说明和支持措施(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2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不少于800字;

      3.申请单位的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市级以上获奖证书、技术认定、技术创新、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5.提供师带徒发名册及协议书,带徒最多不超过10名,其中泉州工艺美院或德化职校的毕业生不少于1/3。所带徒弟不得与其他大师所带徒弟重复,否则无效。

      6.申请工作室应参照《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附件3)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为精减材料,评分细则未设置累计加分项,各申报人员仅需提供同类最高等级、奖项或荣誉,其他佐证材料无需提交)。

      第2、3、4、5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同时将附件1、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dhrsjzjg@163.com,联系人:小江,联系电话:23510010。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评估分达到良好等级以上的入围对象中按得分从高到低提出10家建议名单,并按照《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审核后,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研究确定。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含节假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公布并授予“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并将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抄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推选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使更多优秀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参与推选脱颖而出。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过程公平公开,结果客观公正。

      (三)参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材料要求和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推选资格。

     

        附件:1.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请报告(格式)

           3.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