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1000-2025-00029
    •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4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时间:2025-10-14 16:3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和《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化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2025〕140号)文件精神,根据各企业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推荐,我局组织相关人员于2025年9月24日至9月28日,对企业项目实施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复核,现将以下事项提交局务会研究,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清单:

      一、扶持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支持主体融合发展。乡镇推荐申报主体61家,依据省厅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目标。一是考察是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经营状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及联农带农情况;二是考察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省文件支持方向,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是否促进生产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农经站初步审核,拟确定实施主体46家。(其中扶持合作社、家庭农场合计44家;支持主体融合发展2家)具体名单和拟补助金额附后。

      二、发展服务中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创建不少于1家(含)以上,采取“购买服务”“挂牌委托(续建)”的补助方式。每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万元。乡镇推荐申报企业1家,经农经站初步审核,拟确定1家。具体名单和拟补助金额附后。

      三、建设辅导员队伍。安排资金2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或“购买服务”的补助方式,新聘任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10名,聘期1年;2024年聘任的辅导员继续聘任。每位辅导员每年补助不超过1万元。乡镇推荐申报10人,经农经站初步审核,拟确定10人。具体名单附后。

      现将以上实施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如有问题或意见,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23522475、23586750 

      电子邮箱:nyj@dehua.gov.cn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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