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1000-2023-00033
    •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6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3-12-06 10:39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2023]45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文件精神。经2023年12月4日局务会研究决定,具体补助对象:

      一、指导性指标任务

      1.扶持家庭农场建设8家。补助对象为2022年度评选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补助10万元。具体补助对象为:德化县康宁家庭农场、德化县博锐家庭农场、德化县农情农场、德化县鱼跃龙门家庭农场、德化县仙苑生态农场、福建德化旅舒园种养家庭农场、德化县东风家庭农场、福建省德化县梅岭生态林场(林业)。

      2.扶持国家级示范社4家。补助对象为2022年度评选国家级示范社,每家补助30万元。具体对象为:德化县戴云农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德化县渔乐园养殖专业合作社、德化县儒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供销)、德化县湖心岛种养专业合作社(林业)。

      3.扶持省级示范社10家。补助对象为2022年度评选省级示范社,每家补助25万元。具体对象为:德化县盛农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德化县来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德化县蓝森吉果蔬专业合作社、德化县顺天福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德化优仙发农业综合专业合作社、德化县星湖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德化县九仙黄山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德化县戴忠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供销)、德化天然轩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供销)、德化县龙门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林业)。

      二、支持1个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

      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2家,德化县恒昌农业专业合作社、德化富岭农林专业合作社。通过查看2家合作社实施项目现场及资金支出凭证等有关材料和经营状况,确定2023年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为德化县恒昌农业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30万元。

      现将以上实施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3日)。如有问题或意见,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23522475、23586750 

      电子邮箱:nyj@dehua.gov.cn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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