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25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德农函〔2023〕18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1
关于德化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2号《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的答复
徐其炮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中央、省、市扶农惠粮政策基础上,制定出台《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对流转期限5年以上、经营面积30亩以上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给予250-400元/亩不等奖励;对复耕撂荒地种植粮食作物10亩以上的给予500-700元/亩不等奖励。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奖励资金800万元,扶持发展特色农业种养殖、休闲农业等现代农业,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助力农产品展销促销。
二、强化生产服务指导。鼓励农户将撂荒地流转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由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组织复耕。对偏远山垄田,加大机耕路、排水沟等设施建设,对零散耕地,加大小块拼大块格田化平整,提升宜机化水平,对缺水旱地,加快建设小型水源、机井、喷灌、滴灌、管灌等高效节水设施。引导成立国企控股德化农优公司承接乡镇撂荒地复耕工作,今年预计流转耕地3000亩以上,扩大种植规模。
三、强化项目示范带动。发挥我县生态安全绿色农产品的优势,策划生成产业振兴项目,实现农民增收创收。依托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载体,引进冠城集团、牧谷戴云、中合农投等龙头企业发展现代农业。目前全县共有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20家,农业产业化省级联合体4个,带动约2万户农户发展。
四、强化金融信贷支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金融服务云平台申报乡村振兴贷、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增效,缓解融资困难。
分管领导:黄成洪
经办人员:查巧龙
联系电话:23512470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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