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1000-2023-00003
- 发布机构:中共德化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5
关于调整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3-03-15 10:00
关于调整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公告
根据我县2022年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结合我县实际,调整确定我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年人均收入以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2倍作为监测标准(815元/月*12*2=19560元),同时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核查认定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家庭。今后随着每年度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标准。
中共德化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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