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6-0200-2024-00017
- 备注/文号:德政民〔2024〕2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9
根据《德化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德安委〔2024〕7号)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德化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9日
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德化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民政各服务机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除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各服务机构保持安全有序运行,全县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持续深化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着力解决部分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确、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推动督促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及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完善并落实覆盖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在清明节、冬至、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前,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殡葬场所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民政领域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在确实做好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实现划钩销账、问题清零基础上,持续加大民政领域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积极推动“单位自查、网格排查、行业抽查、专家检查”等日常隐患排查检查机制的固化落实。主动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当地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开展安全鉴定和评估,重点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施工作业、采用易燃彩钢板房搭建、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重大隐患和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高风险行为;重点排查民政服务机构是否处于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内,排查是否存在管理责任不明晰、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危险行为;持续深化人员密集、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燃气安全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健全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主动争取应急管理、消防、住建等部门支持指导,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和安全治理。畅通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提级治理机制。
(三)完善排查整治工作督导推动机制。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2024年底前,依托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各领域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统计分析排查整改情况,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汇总机构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乡镇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通报当地党委和政府,对相关责任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四)强化民政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各级民政干部常态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内容形式,健全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积极参加民政部组织开展的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能力。定期组织乡镇民政办负责同志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全县养老服务领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管人员检查和执法能力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政领域有关监管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方法、行政检查执法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素养。
(五)加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针对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发现的部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浮于表面,培训对象未实现全覆盖,安全培训率、培训频次、内容不满足要求等问题,持续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各服务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覆盖辖区内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有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等,切实提高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计划2024年全县组织50名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培训;2025年组织开展全县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组织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每个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本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等,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
(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健全完善和宣贯落实。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结合2024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深入养老机构一线开展宣传解读。总结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经验做法,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及专项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隐患,细化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确保2024年上半年完成社会事务、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鼓励各乡镇民政办结合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明确复杂情况下综合判定机制和程序等,不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指导提高基层民政部门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
(七)加大科技支撑系统建设力度。针对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发现部分民政服务机构“四个能力”不足等短板,通过加大科技应用等多种措施,着力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各乡镇民政办要争取“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项目等多种资金投入,指导有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应用,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
(八)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程治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气改电”工作,提请属地党委、政府统筹研究解决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配合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对判定为 C级和 D级危房的养老机构建筑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自建房增量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房屋安全鉴定,发现新增隐患及时纳入专项整治。
(九)开展疏散逃生避险演练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各服务机构要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推动民政领域安全宣传。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紧密结合机构硬件设置和人员特点完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确保机构内工作人员和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入住对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立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养老股、救助股、儿童福利中心、社会事务中心、救助站指定1名干部负责各自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协调汇总。各乡镇民政办、各服务机构相应设立工作专班。建立各级专班负责人参与的调度分析机制,不定期以视频、电话、“四不两直”实地检查等形式分析研判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遇重大紧急任务或重要节点第一时间调度分析。各服务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强化三年行动的统筹指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建立民政领域工作人员一对一挂钩联系民政服务机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要定期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采取项目制、清单式等方式方法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细。要深入民政服务机构一线开展方案宣讲,与机构主要负责人见面交流,提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全托、日间社区照料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参照纳入三年行动方案。
(三)健全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各专项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在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基础上,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分阶段开展检查督导,深入民政服务机构一线检查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治本攻坚行动要求,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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