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德化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30
    德化县民政局关于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部门变更的公告
    时间:2024-03-30 08:29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管理工作交接的通知》(闽民行〔2023129号)规定和《泉州市住建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办理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综〔202421号)要求,现就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县住建征求民政的意见后批准。相关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工作由住建部门承接办理。

    二、41日起,相关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由住建负责审批。

     

    特此公告。 

     

     

    德化县民政局

    202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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