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2020年07月02日)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生成日期 

    备注/文号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信息的标识符。 

      2.名称:指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3.发布机构:发布机构是指信息发布主体的名称。 

      4.内容概述:内容概述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5.成日期:信息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6.备注/文号:备注/文号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信息相关的说明。 

      (三)公开形式 

      1.“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hua.gov.cn/ 

      2.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3.本单位同时在德化县档案局、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 

      1)德化县档案馆地址为: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联系电话为:0595-23556832。 

      2)德化县图书馆地址为: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28号,联系电话为:0595-23522132。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主动公开工作机构 

      德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23522538 

      传真号码:0595-23529320 

      电子邮箱:dhxjyj@163.com 

      通信地址:德化浔中镇学府路19德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6250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 -12:00,14:30 - 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 - 12:00,15:00 - 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德化县教育局受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受理机构:德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23522538 

      传真号码:0595-23529320 

      电子邮箱:dhxjyj@163.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凤池街10号德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6250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 -12:00,14:30 - 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 - 12:00,15:00 - 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邮政寄送 

      申请人从“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德化县人民政府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3.在线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入口:(http://www.dehua.gov.cn/zwgk/zfxxgkzl/ysqgk/)直接进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将通过系统平台答复申请人。 

      4.传真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六)申请的处理及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本机关按照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形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