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德化县教育局综合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德化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ehua.gov.cn)下“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局”专栏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中下载。
若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德化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文教楼7楼,邮编:362500,电话:0595-2352253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类文件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0条,主动公开文件移交“两馆”及时率100%。2023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发布的及时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以民为本,依法行政,及时受理,按期回复,做好当面咨询、网上受理、电话沟通等工作,促进政民互动零距离,提高政务服务水平。2023年度,本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依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1.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参照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形式,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德化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纳入局机关管理制度章程,确定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股室,组织编制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协调、督促各职能股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将内容保障情况纳入股室绩效管理,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建立发布台账和目录索引,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平台,做到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按期报送信息公开纸质文本等材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报表和年度报告报送,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2.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对新政策的修订背景、重点条例等进行全面学习和宣传,通过对政策的解读,以浅显易懂的形式让公众了解新政策的变化。2023年,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级政策解读1条。
3.扎实推进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要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立“教育工作”专栏,下设教育人事、教育财务、教育招生、教育质量、教育查询5个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以上相关领域的文件信息。2023年,共发布教育工作文件信息149条。
4.加强教育领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要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栏目下设立“教育”专栏,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领域。2023年,共发布公共企事业教育领域相关信息113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局”专栏,规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内容,从内容建设、页面规范等多个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标准目录和实施意见,结合教育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县级)”栏目下设立“义务教育”专栏。2023年共发布义务教育信息3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全面,影响面还不广,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还需深化,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及时做好政府决策、规定、规划等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政务文件的主动公开和相关政策解读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局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规范公开程序,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每项公开材料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德化县教育局
2024年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