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德化县教育局综合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德化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ehua.gov.cn)下“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局”专栏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中下载。
若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德化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文教楼7楼,邮编:362500,电话:0595-2352253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政策、规范性类文件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0条,主动公开文件移交“两馆”及时率100%。2022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发布的及时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以民为本,依法行政,及时受理,按期回复,做好当面咨询、网上受理、电话沟通等工作,促进政民互动零距离,提高政务服务水平。2022年度,本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依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1.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参照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形式,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德化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纳入局机关管理制度章程,确定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股室,组织编制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协调、督促各职能股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将内容保障情况纳入股室绩效管理,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建立发布台账和目录索引,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平台,做到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按期报送信息公开纸质文本等材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报表和年度报告报送,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2.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对新政策的修订背景、重点条例等进行全面学习和宣传,通过对政策的解读,以浅显易懂的形式让公众了解新政策的变化。2022年,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级政策解读1条。
3.扎实推进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要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立“教育工作”专栏,下设教育人事、教育财务、教育招生、教育质量、教育查询5个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以上相关领域的文件信息。2022年,共发布教育工作文件信息160条。
4.加强教育领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要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栏目下设立“教育”专栏,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领域。2022年,共发布公共企事业教育领域相关信息11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局”专栏,规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内容,从内容建设、页面规范等多个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标准目录和实施意见,结合教育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县级)”栏目下设立“义务教育”专栏。2022年共发布义务教育信息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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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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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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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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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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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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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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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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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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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都能够按照法律要求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个别问题。一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务公开相关网站的巡视,定期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二是发布的个别信息出错,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德化县教育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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