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6-1000-2023-00017
- 发布机构:德化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9
德化县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学生德育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领导和管理教育系统党委。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县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县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四)统筹全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拟订全县教育政策,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负责统筹指导义务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拟订县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监督管理县级教育经费,指导、监督全县学校条件装备、基建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承担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省、市、县教学名师等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政策规定;落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任务。
(九)负责制定全县中学、中职学校、小学、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制定中等教育招生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县各类教育考试,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十)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机制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生态环境等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全县教育方面与国际及台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十三)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正确引导和依法管理,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四)统筹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并落实;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教育经费,指导、监督全县学校条件装备、基建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组织人事股、规划建设股)
综合协调机关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政府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等工作;承担效能建设、提案议案、督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后勤工作;牵头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指导教育系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学校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并检查落实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开展统战工作,发现培养学校党外代表性人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宏观管理,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股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规划和推进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人才政策;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表彰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负责教师减负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和德化县退离休教育工作者协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等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机关股室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建筑安全工作;按规定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基建项目管理与监督工作;提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建议;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审定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教育装备和信息化的“建设、配备、管理、使用、研究”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教育技术装备统计、采购备案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学校实验室建设、配备、管理、使用;负责中、小学学生统一着装及簿籍管理工作。
(二)财务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按规定承担县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以及县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收费的管理、检查和指导;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下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德化县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各基层学校教育促进(基金)会工作。
承担各学段学生资助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收集、整理、汇总入学前户籍为本县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配合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建立与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负责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负责本县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三)思想政治工作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股、学校安全工作股)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开展工作;负责宣传、信息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社会实践活动;负责教育系统双拥工作;负责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承担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参与指导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
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学生体育、艺术比赛和演出活动,组织参加相关的市级以上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校学生疾病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活动;承担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承担全县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的普通话水平推广、测试工作;负责对社会规范用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统筹协调全县学校安全、防恐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及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承担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禁毒教育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有关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工作;检查、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中等教育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管理全县普通中学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初中校办学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中学学籍管理;承担中学巩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组织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承担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管理全县普通中学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阶段与国际及台港澳地区的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普通中学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阶段外籍教师(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普通中学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阶段自费出国留学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管理普通中学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阶段的中外合作办学;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招生、会考、自考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管理本县举办或参加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大中专院校、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各类招生考试及会考、自考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招生及自考、会考的报名,咨询、考务工作及有关院校的面试、口试,并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组织、管理普通高中学生参加省举办的高中会考考试、实验考查和劳动技术课考查,管理考生考籍及会考成绩;建立健全自考考生的考籍档案,管理考生考籍,指导自考考生自学和社会助学工作。
(五)初等教育股(行政审批与民办教育管理股)
管理全县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负责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推进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小学、幼儿园内涵建设;负责全县小学学籍管理;承担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按规定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县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系统妇女儿童教育工作;管理全县初等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与国际及台港澳地区的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初等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外籍教师(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初等教育、学前教育阶段自费出国留学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管理初等教育、学前教育阶段的中外合作办学。
受理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审核、报备等工作;按规定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认定;负责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备案;负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咨询工作;负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统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并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检查、督导、评估。
县教育系统党委及其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机关的党群工作,指导、督促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按规定开展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县教育系统工会。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工会工作任务;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女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特殊权益;指导教育系统基层工会工作。
办公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文教楼7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15:00-18:00(6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方式:0595-23522538
负责人:曾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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