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3-30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德政交〔2023〕1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6
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方海事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各交通运输企业,局各股室:
根据《德化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交〔2016〕164号)及《德化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印发德化县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德政交〔2020〕22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双随机”工作计划公布如下: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主体 |
抽查比例和频率 |
抽查时间安排 |
1 |
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全县交通运输企业 |
每年进行1次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小于50% |
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 |
2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 |
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 |
每年至少1次,每次至少4家。 |
5-7月 |
3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机动车维修企业 |
每年进行1次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小于25% |
7-9月 |
4 |
对被举报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落实检查 |
全县交通运输企业 |
所有被举报企业100%检查 |
全年 |
二、有关要求
1.局属各单位、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切实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2.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依法行政,廉政执法,公正执法,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做好隐患整改、改进提升工作。
3.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的公示和总结工作,对双随机抽取结果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经验要及时上报,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局安监股存档。
德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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