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3-3000-2022-00087
    • 备注/文号:德政交〔2022〕14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4
    德化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4 15:40

      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方海事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各交通运输企业:

      按照县政府安委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计划,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泉安办〔2022〕110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巩固提升阶段各项任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现就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围绕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开展全面系统总结评估,总结工作成效,查摆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以总结促提升、以评估促整改,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三年行动整体工作质效,确保2022年底三年行动顺利收官。

      二、总结评估任务

      (一)评估对象

      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二)评估范围

      主要包括三方面工作:1.按照《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完成三年行动情况,及“3+13”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三年行动开展期间,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变化,国家动态调整增加的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即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3.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即根据自身实际增加的专项整治方案实施情况。

      (三)评估内容

      三年行动总结评估以自评为主,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按照部署要求,开展全面总结评估工作,并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1.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是否做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等突出问题。

      2.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和链条。是否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职责清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建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3.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是否开展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督促企业完成安全风险报告,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4.解决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是否逐一分解落实专项整治各阶段重点攻坚任务,完成各项任务,针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是否开展事故多发整治,老大难问题整治,新业态、新兴风险整治,是否开展百吨王等治理。

      5.集中攻坚重点任务。是否完成《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67项重点任务;是否完成《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4项重点、4项难点、4项焦点。

      6.实施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是否完善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情况;是否改进监管方式,开展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是否实施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是否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是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

      7.深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是否认真分析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全面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有针对性地釆取和制定出台制度性措施并积极推动落实;企业是否增加基础投入、淘汰落后产能、开展教育培训等;总体安全生产形势以及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是否有明显好转。

      8.强化保障措施。是否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行业、本领域、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是否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等。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三年行动总结评估以自评为主,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在10月17日前制定本领域、本企业自评工作方案,全面总结梳理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深层次原因。

      (二)开展自评。本次自评主要结合书面自评、问询、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开展。

      1.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台账。局属各单位要对照评估范围,全面梳理本行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台账,并把台账目录(含电子版)于10月18日前报送局安监股。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对照本单位三年行动方案及任务清单汇总、整理工作目录及台账,编册待检。

      2.形成一份总结评估报告。在全面梳理基础上,请局属各单位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于10月18日前将电子版报局安监股。

      总结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67项重点”“4项重点、4项难点、4项焦点”部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总体评估结果情况;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破难攻坚,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隐患,破解一批长期难以突破的问题情况;三是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以及探索的典型经验做法或制度性措施;四是综合研判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五是结合上述内容,提出深化治理的工作措施建议。

      3.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深入总结三年行动经验性做法,突出2020-2022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取得显著成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典型经验做法请于10月18日前报送局安监股。

      4.形成一套制度成果(工作机制)。请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提供2020-2022出台的涉及牵头或配合出台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标准规范、地方性法规等目录(涉及交通运输的皆算),并将电子版打包于10月18日前发局安监股。

      (三)督导验收。1.局安办将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必要时就相关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询;2.将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及总结评估工作情况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总结评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切实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强化整改落实。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以总结找差距、以评估促提升,结合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局31条细化措施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三年行动重点攻坚,针对发现的短板弱项,坚决有力推动整改,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持续深化治理。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全面梳理三年行动中发现的亮点做法,着力将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并逐步推广,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德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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