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4-0100-2026-00028
- 备注/文号:德公复〔2026〕51号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2
您提出的《关于交警“柔性”执法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深研对策、细化措施,及时规范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统筹便民泊位。联合城管执法局对宝美街、南后街、湖前等餐饮集中区域开展实地踏勘与安全论证,结合道路承载能力、就餐高峰车流及市容管理要求,科学评估增设临时停车泊位可行性。在泊位投用前,常态化部署警力巡逻劝导,引导车主规范有序停放,从源头减少违停问题,同步兼顾群众就餐停车需求与道路正常通行秩序。
二、推行柔性执法。结合日常勤务及道路实际划定容错情形:车辆在通行条件良好路段临时停靠、短时间内主动驶离且未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直接不予处罚;对违规停放、闯城区禁行线等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统一发放温馨提示卡,仅开展劝导教育,原则上不实施行政处罚,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对立。
三、强化源头治理。主动联合城管执法局对行人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高发路段实地调研论证,结合道路通行条件、事故数据及群众出行需求,科学评估增设声光警示装置、移动式信号灯、非机动车停车位等配套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通过后统筹推进实施,系统性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四、规范文明执法。常态化组织一线执勤人员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培训,统一规范执法用语、处置流程,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模式,在严守执法底线、依法履职的同时传递服务温度,切实提升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分管领导:郑贵军
经办人员:刘志文
联系电话:23562128
德化县公安局
2026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26020001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