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4-0100-2025-00025
- 备注/文号:德公综〔2025〕48号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5
县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殡葬服务机构:
根据省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协作机制工作专班《福建省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协同推进殡葬服务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出成效、出特色,经县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3部门共同研究决定,现将加强殡葬服务车辆(含运送遗体殡仪车和殡葬宾客运输服务车辆)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从事殡葬服务的车辆及其驾驶人。
二、整治对象
(一)违反1993年《民政部 公安部 外交部 铁道部 交通部 卫生部 海关总署 民航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规定》文件(民事发〔1993〕2号)违规从事遗体接运的车辆;
(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违规从事殡葬宾客运输服务的“非法营运”车辆;
(三)使用非法改装、拼装、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从事殡葬服务;
(四)从事殡葬服务车辆超载、超速、酒驾、疲劳驾驶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资格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摸清底数,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摸清殡仪车底数。公安交警大队要会同民政部门全面摸排在用殡仪车(指符合国家标准GB/T 17350《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定义的用于运送遗体的专用车辆)及其所有人、驾驶人清单明细,并建立台账。
二是摸清涉嫌非法从事殡葬宾客运输服务车辆底数。公安交警大队要会同民政、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摸排工作,以殡仪馆、殡葬服务企业、单位为重点,摸排不具备道路旅客运输资质且频繁进出殡葬等场所运送殡葬宾客的车辆情况,建立疑似非法从事殡葬宾客运输服务车辆及驾驶人清单。
三是建立完善定期摸排机制。公安交警、民政、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摸排各自部门对应相关的情况,准确掌握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车辆数量、类型、运营线路等信息,动态更新殡葬服务车辆及驾驶人台账,实现应排尽排、应登尽登、一辆不漏。
(二)严格执法,加强车辆管理
一是严格把牢准入环节。殡葬服务机构使用的遗体接运车辆应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依法办理机动车登记和检验手续,严禁使用报废车、改装车或未取得资质的车辆从事殡葬服务。
二是依法依规查处非法违规车辆。公安交警、民政、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殡葬宾客运输服务的车辆登记性质为“非营运”、不具备道路运输资质等非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是加强殡葬车辆驾驶员管理。殡葬车辆驾驶员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殡葬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三)靶向整治,严查交通违法
一是严查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殡葬车辆及送葬队伍的巡查力度,重点查处车辆超员、非法改装、闯红灯、遮挡号牌、占道缓行等违法行为。
二是优化交通疏导。遇大型殡葬活动,公安、民政、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制定交通疏导方案,必要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确保道路畅通。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公安、民政、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对问题突出的殡葬服务机构或车辆依法依规处理,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四)协同共治,强化部门联动
一是完善线索移交机制。殡仪馆、公墓等单位要加强出入口车辆管理,在日常工作在发现“非法营运”客运车辆线索,民政部门要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大队排查勤务中发现存在违规从事遗体接运的殡仪车要及时将线索抄告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发现有关驾驶非法改装殡葬服务车辆上路等涉及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交警大队。
二是强化定期会商数据共享。公安交警、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合研究解决,推动整治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三是联合开展宣传引导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殡葬服务车辆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选择合法殡葬专用车辆到正规的殡葬场所办理丧葬事宜,并积极主动举报殡葬“非法营运”行为。同时,要加强对殡葬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驾驶和文明服务意识。民政部门要督促殡葬行业工作人员,不得为非法营运车辆违规牵线联系,并提醒群众不使用不正规车辆出殡。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对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要视情约谈其负责人。对整治行动不力、工作不实、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生的失职渎职及腐败的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刘志文(公安局),23562128;
肖元春(民政局),23522537;
王杰生(交通运输局),23522737。
德化县公安局 德化县民政局 德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