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4-01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德公复〔2025〕23号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9
    关于德化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8号代表建议件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5-06-03 11:17
     卢美纪等2位代表:

    您们在县人大十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信访工作营造严打高压态势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此建议高度关注,会同信访局深入研究、协商对策,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打击恶意信访行为,依托《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信访为名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诬告陷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循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原则,既依法惩治恶意信访违法行为,又注重保障群众合法信访权益,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长期恶意信访人员陈紫阳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因扰乱单位秩序被我局行政拘留1次;长期恶意信访人员陈文设(陈紫阳父亲)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我局依法处予警告1次,行政拘留2次;长期恶意信访人员李成财因犯妨害公务罪先后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因扰乱单位秩序被我局行政拘留八日。

        目前,我县恶意信访行为多表现为个体或小群体的非理性上访、缠访闹访等,尚无发现符合黑恶势力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

    下阶段,我局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恶意信访打击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坚持依法精准打击。严格区分合法诉求与违法犯罪界限,对情节轻微、初次违法的信访人,以批评教育为主,体现执法温度;对涉嫌扰乱秩序、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处理。二是深化部门协同治理。联合信访、司法、乡镇等部门,建立恶意信访行为风险预警、联合处置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减少信访问题滋生。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引导。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法治宣传进社区等形式,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分管领导:林朝昱

    经办人员:张圣健

    联系电话:23562061

     

     

                                     德化县公安局

                                    20255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