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德化县公安局
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度德化县公安局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德化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度德化县公安局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德化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德化县县直政府部门和省市垂管部门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德效办〔2022〕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局属各单位、各派出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公安局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2022年度绩效评估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卓鸿杰 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
副 组 长:李海明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林亮旺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剑峰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璨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丹平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郑文国 局党委委员
涂俊杰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冯桂滨 局党委委员
林朝昱 驻局纪检监察组织组织、局党委委员
李惠国 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陈文良 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办),挂靠政工室,由政工室主任兼任绩效办主任,负责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
三、实施步骤
绩效评估实施步骤按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任务、构建责任体系,绩效评估结果汇总三个步骤进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重点按照落实“收帐”工作清单,选择与本单位职能关联大、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紧密的目标内容为关键绩效指标。同时,要根据各项指标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单位职能工作中的重要程度、完成的工作量大小及难易程度等情况合理设置指标权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制定后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审核、批复后实施。
(二)分解细化任务,构建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建立绩效评估目标落实责任体系,对每一个工作岗位设定岗位职责,使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对县局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阶段性、临时性任务,应指定专人予以责任分解,具体分解到各个岗位和承办人员,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落实直接责任人及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推行开展二级绩效考评工作,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明晰、量化具体的责任体系。
(三)推进目标实施,确保政令畅通。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责任范围内工作目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进一步简化工作环节,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运作,改善管理,强化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四)加强跟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绩效目标报告、分析、通报和跟踪问责等相关制度,通过专题调研、专项检查、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等形式,加强对绩效目标的运作、实现情况的进度跟踪、动态分析与总结,确保绩效指标任务全面落实。政工室要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的要求,上报相关绩效评估材料。纪检监察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并按照规定报送县效能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绩效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绩效评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制定的任务目标要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调,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协调、检查、督促、按时序、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要建立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积极探索提升工作绩效的方法和途径,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用机制管理人、规范人、引导人。
(二)认真实施,扎实推进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绩效评估的工作步骤和安排,围绕自身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年度工作任务,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对本单位各项考评指标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和跟踪检查,逐条逐项分析研究,逐项梳理指标完成落实情况,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三)严明纪律,确保公正客观。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克服功利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反对弄虚作假,确保各项绩效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对在考评过程中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积极探索,提高管理水平。各参评单位要坚持务实管用、简便可评、客观公正、连续稳定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和研究绩效评估考评的办法,健全完善奖惩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注重绩效、讲求绩效、创造绩效的良好向导。
附件1:2022年度德化县公安局绩效评估共性指标考评表
附件2:2022年度德化县公安局绩效评估差异性指标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