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5-00045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5〕11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3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横八路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德市政〔2025〕30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横八路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丁墘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面积1019.92平方米,路线呈东西走向,西起平交于纵十二路东至现状路与科技园路平交,道路总长104.327米,实施范围K0+010.673~K0+115,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1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57.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1.4万元,基本预备费71.43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项目编码:2504-350526-04-01-938727。
六、建设期限:2025年7月至2027年7月。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请据此复函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3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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