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5-00044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5〕118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6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隆泰公园项目建议书的函》(德城管执法函〔2025〕64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隆泰公园。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后所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2748.29平方米,主要包括休闲广场、凉亭、园区道路、绿化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8.18万元,基本预备费81.8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项目编码:2506-350526-04-01-476683。
六、建设期限: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请据此复函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6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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