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5-00030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5〕7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2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宝美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函》(德建函〔2025〕10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估,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宝美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宝美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对宝美村环境脏乱差的部分区域进行环境整治提升,范围包括宝美村、龙井社区、浔东社区等区域,在不动建筑结构的前提下,对老破旧建筑的外立面进行整治,对市政支路路面进行提升和管线规整,实施夜景灯光亮化工程,建设宝美街南侧停车场一处。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38.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503.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69万元,预备费用82.77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项目编码:2410-350526-04-01-143521。
六、建设期限: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
七、建设性质:改建。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德化县宝美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2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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