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3-00026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3〕2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4
德化县陶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准德化县滨江南路(看守所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德陶鑫〔2023〕4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滨江南路(看守所段)道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计划用地面积约9922平方米(约14.88亩),道路总长度约48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21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采用混凝土路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市政管线、道路照明工程以及道路绿化景观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10.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90.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45.5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74.87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项目编码:2301-350526-04-01-698743。
六、建设期限: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26202300004);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德化县滨江南路(看守所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4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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