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3-00017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3〕1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0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德化红旗瓷厂历史风貌区保护提升工程二期(文化孵化区、文化博览区)二标段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复函
    时间:2023-02-28 20:25
     德化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请求审批德化红旗瓷厂历史风貌区保护提升工程二期(文化孵化区、文化博览区)二标段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函》(德文旅集〔202312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红旗瓷厂历史风貌区保护提升工程二期(文化孵化区、文化博览区)二标段。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宝美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6099.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289.23平方米,其中二标段用地面积11886平方米、建筑面积6913.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陶艺家工坊、员工餐厅、剧场服务中心、多功能小剧场,以及电气、给排水、消防、室外绿化景观、装修工程、购置设备等基础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848.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778.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33.13万元,建设用地费10.5万元,基本预备费326.1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灵活自筹。

    、项目编码:2112-350526-04-01-651593-001

    六、建设期限:20233月至202412月。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德化红旗瓷厂历史风貌区保护提升工程二期(文化孵化区、文化博览区)二标段初步设计》和《概算书》文本。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220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文旅局、水利局、统计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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