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3-00017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3〕1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0
你司报来的《关于请求审批德化红旗瓷厂历史风貌区保护提升工程二期(文化孵化区、文化博览区)二标段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函》(德文旅集〔2023〕12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红旗瓷厂历史风貌区保护提升工程二期(文化孵化区、文化博览区)二标段。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宝美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6099.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289.23平方米,其中二标段用地面积11886平方米、建筑面积6913.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陶艺家工坊、员工餐厅、剧场服务中心、多功能小剧场,以及电气、给排水、消防、室外绿化景观、装修工程、购置设备等基础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848.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778.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33.13万元,建设用地费10.5万元,基本预备费326.1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灵活自筹。
五、项目编码:2112-350526-04-01-651593-001。
六、建设期限: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德化红旗瓷厂历史风貌区保护提升工程二期(文化孵化区、文化博览区)二标段初步设计》和《概算书》文本。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0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文旅局、水利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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